斷桓著雨蛙成字,老雁成群秋更哀
空中的孤雁,斜陽的歸燕,葉底的蟄蟲,深海的潛龍
a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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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6 日  星期二   晴天


沉思

個人極討厭理解力及悟性都不夠的人,因為交流所花費的時間太多。如果被證實了是惡意曲解,甚至會因此而產生某種永久性的仇恨……

很固執,但應該不算奇怪。

想開新小說,但應該會碰到一些不能的事情……

又破了誓言。本來打算把它刪除,但是這只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方式……

一直以來,深信「認為自己正統」的想法已經是一種攻擊性的表現,而「為他人的幸福負責」更加是一種極權的干涉。有趣的是,如果這些口號以政治方式提出,人群的反作用力極強;但如果以宗教方式提出,人群的反作用力不僅會減弱,而且還會受吸引。溫姐曾經說過,「神」的概念是訓練人類想像力、道德制約、責任和智力的好東西,但我反而認為這種想法不僅會破壞了人性的自主性,還會把人的智力限制在極低的水平。想到神權政治的吊詭,也許它本來就是用恐嚇及暴力扼殺人性的玩意吧。看到小說村文風小築的那題,有人不斷地強調「基督教認同自由意志」,忽然很想問,為何布魯諾會在百花廣場上被焚呢?很想祭出自己的那條法寶,可是時機未成熟……

畢竟,抱著「為他人幸福負責」的想法而「幸福」又是純粹以自己的想法界定時,這種已經是蔑視他人自主及自由的行徑了。基督教三派被認為是攻擊性的宗教,原因正是「不能容忍存在對『神』及『與神有關的一切』有不同詮釋」的價值觀。在這個方面,我認為忽必烈的一句話很適切的:十隻手指有長短,不同的人所信奉不同的神其實只是屬於各民族對神的理解。

很厭惡這種主動攻擊,更可惡的是他們會誣蔑對方威脅自己。想到那個叫格列門的蠢蛋,忽然感到一切有關的都應該完全消失。






訪客留言 (返回 aemon 的日誌)


W 於 2007-03-09 07:02 PM 發表:
唔唔……其實我們雙方的邏輯近似「原子核研究有助開發新能源」v.s.「原子彈的存在是人類的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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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忘了回覆的字數限制,把我的文都吞掉了……
我承認本末倒置,因為我厭惡的不是那種思想,而是那種思想的人把不同的思想貶為低自己不止一等的表現,而這種不尊重的想法完全衍生自以色列人那種自大和自卑的信念……
Posted at 2007-03-09 11:05 PM   [ 編輯 ] [ 刪除 ]



W 於 2007-03-08 06:26 PM 發表:
>>除非生而富足或盲目地自信,否則似乎沒有太多人會因為富足而忘了貧乏的時光吧!只要當事人沒有忘記貧乏的時光,享樂似乎不太可能成為人生唯一的推動力。 <->一種與外界利誘無關的不斷自省的推動力。 第一,我們所說的推動力在眼光範圍和性質有很大分別。 人只可能親身經歷「自己的貧乏」,而那對大部分人來說都是各種貧乏之中的很少的一部分(不然很容易就死掉了吧!),因此那種推動力也相對地少。 第二,即使沒忘記自己貧乏的時光,也不代表他會有推動力為*別人*的幸福著想,因此在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時候,不一定會考慮別人的情況。 這種限制於「自身經驗」的進步的推動力,比完全沒有當然好,不過同樣無法令人安心依賴。 然而「神」的概念給予有能力的人一種超越自我經歷的自省角度。人是計較的動物,所以就算他能夠理智上明白「神」的存在是不可證的,他仍然不能否認自己的做法不是「最完美」的。有這樣的覺悟,就已經很好了。 因為人是計較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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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我倒認為正是因為人類是計較的動物,所以才有可能為了自己「將來比較好」而願意有限度地顧及別人的幸福以獲得將來某些實質性的保障(類似例子在職場上太多了)。當然為他人的幸福而努力是一種更高的境界,然而這很不切實際,因為當完全以自己的觀念判斷別人的幸福並把自己的觀念強加於別人身上時,這種做法就變了完全的自私及霸道了。這種情況下,「完美」的定義變為完全依照追隨者的法則行事,而把對方對過度干涉的反應理解為「墮落」、「危害」甚至「威脅」:這種事情在基督教與其他有初步宗教意識的民族打交道時的指定演進方式。個人認為,「尊重」是任何持有不同價值觀個體打交道時必須具有的素質之一。有趣的是,「尊重文化」的想法似乎從不曾在這些傳教士身上出現過。利瑪竇、方濟各、湯若望、南懷仁、白晉、伯駕、丁違良等幾個有限的正直傳教士都曾經以同一個做法被所屬教會警告:對當地繁文褥節表現出過份的忍耐。
 
或許討厭的是自以為手握真理的人,無論是哪一種層面上的真理。事實如何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從想法衍生出的行為。畢竟其他人理解的只是行為在解讀者眼中的意義,而不是傳訊者內心的想法和手握的事實。
Posted at 2007-03-08 10:44 PM   [ 編輯 ] [ 刪除 ]



W 於 2007-03-07 11:35 PM 發表:
我所指的「神」的概念就只有那種完全地超越人類以及物理現實的存在。
就算是「全知全能全愛」這種也算是衍生概念,雖然是一個很好的演譯。
所以我很肯定我說的東西和你所針對的「事情」並不一樣,雖然是有強烈歷史上的因果關係。
有「神」的信仰,不一定會發展出「追隨者」以及「創世論」的系統。
只是剛好這兩個觀念有利發展團體性的活動,所以在進化的過程中幾乎就淹沒了「神」的概念的其他可能性。

不過歷史現實依然無法推翻我的論點。
「神」的概念雖然是訓練人類想像力、道德制約、責任和智力的好東西,但是如果人類與其生存環境本身是沒有那麼樣的潛質,那出來的結果依然會不堪入目。就好像叮噹把道具給了大雄一樣,結果的好壞被環境以及大雄本身的素質所決定。把「神」的概念教導給智障人士,不見得就能把他們醫好。
然而參考東西方文明的異同,可以發現「神」這個概念能迫出某些人類個體的潛力,減低社會隋性對科技及藝術等文明發展。無可否認地,會出現人們以「神」之名去限制發展,然而「神」的概念是一把雙利刃,智高口才好的一方得勝機率大得多。你可以說複製人的技術瀆神,也可以說這種科技的出現展現了神的偉大構思,是考驗人類才智和智慧才能得到好處的禮物,人類有責任去接受和學會使用這份禮物,而不是永遠用「無知」做藉口讓人類永遠地停留在智慧物種的幼兒期。

所以,長遠來說是利多於弊。

沒有接受「神」的概念洗禮的人,會滿足於任何足夠舒適的生活,不斷追求一己的享樂為人生第一目標,讓人類白白浪費富足的時光,在危難時只能任由命運和大自然的擺佈,平時也不會有一種與外界利誘無關的不斷自省的推動力。

所以我是不會阻止別人傳福音,但是也不會鼓勵人入教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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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我果然是有些預設前提是誤解了。
其實人類最初對「神」與「人」的概念及「神」的善惡是相當模糊的。火地島原居民(被認為仍未脫離舊石器時代的人類)語彙中,「天神」與「惡魔」是完全相同的字。隨著這種思想所衍生出的自然是「以某些儀式性的表現、想法和賄賂(祭品)令這些超自然力量妥協以求不侵擾他們」。我認為在這個例子中,「天神」與「惡魔」的詮釋是對「神」的概念,而祀奉的儀式則是追隨者的要求。至於世界觀的形成,的確是一個可有可無的部份,在宗教研究者眼中,也是正式宗教與民間宗教的分別。
不過相對於享樂主義方面,我有些保留。的確,伊比鳩魯(希臘哲學享樂主義派始創人)以「神不足懼、死不足憂、苦禍易忍,福樂易求」的十六字真言明確地說明「神」與享樂的反向關係,但我倒認為,那是個人對未來成就的一種渴望,與「神」並無直接關係。除非生而富足或盲目地自信,否則似乎沒有太多人會因為富足而忘了貧乏的時光吧!只要當事人沒有忘記貧乏的時光,享樂似乎不太可能成為人生唯一的推動力。
Posted at 2007-03-08 01:04 PM   [ 編輯 ] [ 刪除 ]



W 於 2007-03-07 03:37 PM 發表:
宗教不只有「神」的概念。咳咳。還有教廷、教宗、神父教徒之類還有他們衍生的各種社會性的宗教概念。
所以你所針對的和我說所的好處並不是來自相同的事物,雖然是有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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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很怕誤解,容我先說說「神的概念」包括些甚麼。
在我看來,這個概念包括了「神」、「神的追隨者」及「神創造的世界」三個主要部份,而過去說過的普濟思想則是混溶教派對「追隨者」的一種普遍性要求。
Posted at 2007-03-07 05:38 PM   [ 編輯 ] [ 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