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免稅額的適用對象免稅額是稅務計算中的重要概念,尤其在香港稅務計算中,了解誰可以享有免稅額至關重要。免稅額的適用對象主要分為兩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 1.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是指在台灣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於境內的人士。根據稅法規定,居住者的判定標準包括: - 在台灣境內有住所,且每年居住時間超過183天。
- 無住所但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
居住者享有較多的稅務免稅額,例如基本免稅額、配偶免稅額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等。此外,居住者需申報全球所得,而非僅限於台灣境內所得。 2. 非居住者非居住者則是指在台灣境內無住所,且於一課稅年度內居留未滿183天的人士。非居住者在稅務上的差異包括: - 僅需就台灣境內來源所得課稅。
- 免稅額較少,通常僅有基本免稅額,且無法享有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免稅額。
例如,一名外籍人士在香港工作,但每年在台灣居留僅90天,則屬於非居住者,其稅款計算方式與居住者不同。 二、 一般免稅額的資格與條件一般免稅額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以下是詳細說明: 1. 納稅義務人本人納稅義務人本人享有基本免稅額,條件包括: 基本免稅額的金額每年可能調整,例如2023年的基本免稅額為新台幣92,000元。納稅義務人需在申報稅款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居留證。 2. 配偶配偶的免稅資格限制如下: - 配偶需與納稅義務人具有合法婚姻關係。
- 若配偶未滿18歲或無謀生能力,需提供相關證明。
配偶免稅額通常與基本免稅額相同,但若配偶本身有收入,則需另行計算。 3. 受扶養親屬受扶養親屬的定義包括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以下是相關規定: a. 年齡限制不同年齡層的受扶養親屬有不同的規定: - 未滿20歲:可直接列為受扶養親屬。
- 20歲以上:需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
b. 無謀生能力無謀生能力的定義包括: c. 共同生活共同生活的認定標準包括: - 受扶養親屬需與納稅義務人同住。
- 若因就學或工作等因素未同住,需提供相關證明。
三、 特別扣除額的資格與條件特別扣除額是稅務計算中的另一項重要優惠,以下是詳細說明: 1. 各項特別扣除額的詳細說明特別扣除額包括以下幾類: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需提供身心障礙手冊。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限納稅義務人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
- 醫藥及生育費特別扣除額:需提供醫療收據。
2. 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針對不同特別扣除額,需準備以下文件: 四、 資格不符的情況若不符合免稅額資格,可能面臨以下情況: 1. 超過免稅額上限免稅額通常有上限,例如受扶養親屬免稅額每人每年上限為新台幣92,000元。超過上限的部分需計入稅款計算。 2. 重複申報避免重複申報的注意事項包括: - 同一受扶養親屬不得由多人申報。
- 需確認親屬是否已被他人列為受扶養親屬。
五、 常見問題與解答 (Q&A)以下針對免稅資格的常見疑問進行解答: Q1: 若配偶有收入,是否仍可申報配偶免稅額?A1: 可以,但配偶的收入需另行計算,並可能影響稅款。 Q2: 受扶養親屬的年齡限制是否包含20歲?A2: 是的,20歲以上的受扶養親屬需符合特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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