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2007
下午已經到達學校LEITH ACADAMY。
沒事幹,浪費了一個下午。
我和ANNIE的HOST是最先到達的,但我們不是最先走。
她的孫女的樣子蠻成熟,原來只有十四歲。
我還很擔心以為她們一大伙人一起住呢。
我們回寄住家庭的方法是乘TINY的車,途中我們沒有話題。
他們的口音很重,聽不清楚,很有陌生感。
24-7-2007
早上需要上課,但其實很無聊的。
下午是TOWN WALK,基本上我也忘了到過哪些地方。
晚上是DISCO,雖然說是晚上,天卻仍然很亮。
DISCO的歌曲我總算有少許是熟悉的,令我驚喜的是聽到GIRLFRIEND。
我也算是ENJOY的,不過也很拘謹。
25-7-2007
早上到DUNGEON,也就是所謂的鬼屋,
很多同團的女生都未進去先害怕。
他們打扮得頗恐怖的,可是目的不是嚇人,
而是告訴我們一些歷史或是故事那樣。
晚上是CEILIDH,應該是一個跳舞PARTY這樣,
很好玩的,題外話是那裡有食物供應,我拿了一瓶梳打水,很難喝!
26-7-2007
下午到城堡去!城堡前有一輛雪糕車,有衝動吃。
當進入城堡去其實也沒有太大的感覺,不過可以看整個愛丁堡。
另外,裡面不少地方也不許拍照的。
離開前,我果然買了雪糕吃,盛惠2 pounds。
晚上本來是DISCO,不過我們反應一般,
另外老師想我們看看MUSICAL,於是我們到了PLAYHOUSE。
劇目是BEAUTY AND THE BEAST。
我覺得無論是佈景還是演員都做得非常專業。
但是,為甚麼我在看的時候很想睡覺啊?
27-7-2007
ART GALLERY,看到很多很美的畫。
(已經沒有甚麼特別感覺了)
晚上去電影院,ANNIE看SHREK3,我則是HP5。
當時我還慶幸自己沒有在HK看呢。
在那裡看電影有一好處,就是可以自己選擇座位。
我很奇怪為何8:20開場,為何仍然這麼少人。
後來,我終於明白,因為會播放廣告半小時......
看電影中,我心裡一直希望盡快播完盡快回家。
因為ANNIE很早看完很早回家。
我才後悔為什麼不選看SHREK呢?
28-7-2007 29-7-2007
LOCH NESS之旅。
乘搭旅遊巴已經N小時,途中有BREAK,
又曾經在SHOPPING CENTRE停,我又吃了雪糕另加薯條。
到了一家酒店,門面好像很古典很漂亮,房間就...
我想是十人一間房吧。(←這天完全沒在尼斯湖停留過)
終於看到尼斯湖了,不過時間是約十五分鐘。
基本上甚麼也沒有做又乘車回去了。
30-7-2007
去MUSEUM,至於是哪個已經沒有印象。
那兒有一個鐘,每當一點、兩點這樣的時候,鐘的人仔會動。
看到各式各樣的展品,拍了很多相片。
此外,我拍了一張小提琴的相片,也是我msn的頭像,
我真的超級喜歡小提琴,也喜歡看到有人拉小提琴!
說到小提琴,我對26日有點補充。
往城堡的途中,我看到有一個男的拉小提琴,還一個女的吹奏某樂器,
其實我很拍照的,不過最後也沒有。
31-7-2007
我覺得是繼LOCH NESS之外另一無聊日。
基本上,去的地方都是之前曾到的,早上是SHOPPING,
所以我大概是這天買了大部份手信吧!?
1-8-2007
下午去了SCOTTISH PALIAMENT和ROYAL MILE。
後者比較特別,碰巧我們遇上了他們一個FESTIVAL,
總之這條街就好像辦嘉年華那樣,有人做五分鐘速繪,
有人做魔術加搞笑的SHOW,總之很熱鬧。
這裡還CHILDHOOD MUSEUM,我蠻喜歡的。
2-8-2007
早上到ROYAL YACHT BRITTANIA,這是一艘船。
參觀這船的入口是在商場之內,我覺得這樣也算是有趣吧。
下午最無聊,只是PRESENTATION。
我和ANNIE是我班中得到最佳成績的兩位,其實那份TEST很簡單,
得到小小獎品吧,哈哈。然後我們就可以離開了。
於是我們又到ROYAL MILE逛逛。
又看SHOW,途中發現警察騎著馬、帶著另一隻馬給大家拍照,
所以我當然也拍下了。這兩隻馬很龐大啊,我覺得。
我也順便摸了牠們一下,感覺很棒,然後繼續看SHOW。
又看到速繪,不過是不同人的,而且這次是十分鐘。
街道上有人彈鋼琴,個人認為放一座鋼琴在街上實在很麻煩,
不過可能很輕也說不定。我也看到有人打鼓,是迷你的。
又有四個人跳HIP HOP,OK好看的。
晚餐要出去吃,因為是FAREWELL DINNER,
吃所謂的CHINESE BUFFET,其實也不太CHINESE的。
最後也去了一會兒的DISCO。
愛丁堡的行程就此結束...
3-8-2007 to 5-8-2007
總括地寫這三天在倫敦就算了,因為不喜歡倫敦。
我在清晨五時就起床了,因為TAXI六時會到達。
五時的天空很美的,所以我又拍照了。
這三天基本上我們是乘地鐵,倫敦稱之為UNDERGROUND。
我們玩了摩天輪LONDON EYE,其實一點也不好玩,
雖然很高,不過很慢,我覺得景色也不算太美。
我對倫敦的行程沒甚麼印象,可能因為不喜歡的關係XD
最後一天早上到了MADAME TUSSAUD!
用感嘆號的原因是到這裡是令我最開心的!
這是蠟像館,看到很名人,大堂裡有DANIEL RADCLIFFE,
雖然我覺得做得不夠真,而且好像比真人年紀大,
不過我也和他拍了合照。
大堂還有碧咸夫婦,有一個同學打趣說碧咸不是和他太太一起的,
一定很多人和他拍照,這點我非常認同。
因為我也沒有和他合照,而且他們這個蠟像也挺冷清的。
然後是最最開心的,我到下一點,
看到魔盜王船長JACK,尊尼特普!!!
當然我和他合照了,也特地要讓他看鏡頭。
這個蠟像做得很真,所以我很喜歡,很開心XD
倫敦之旅我說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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