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唔係乜嘢摸住酒杯底,同人吹水唔抹咀;在我,可能只係發吽哣,望住個海,一時半刻嘅心靈平靜就已經好OK。同好朋友見面,就更加不在話下。
好朋友嘅定義,唔在於認識幾耐。認識越耐,越可以令我睇清一個人,所以有啲人會升格,由普通朋友變成好好嘅朋友;相反,有一啲會由所謂好朋友,慢慢俾我調低到普通朋友嘅級別。
日久見人心。
同Claire見面有時... 奇怪,在於佢可以一眼睇穿我:Michelle,你好像有什麼不開心的事... (國語人講國語)。我有一刻嘅尷尬,點解一個成年無見嘅朋友見到我,可以一眼就睇得出,而喺我身邊嘅人就察覺唔到?或者,佢哋只係唔關心。
Claire,我唔係唔開心,只係我似乎已經搵唔到開心嘅事同理由。喺悉尼嗰幾日,我可以用「行屍走肉」嚟形象我自己。我睇風景、影相,但喺翻睇相片時,我似乎搵唔到一啲感受,啲相好似唔係我影嘅一樣 - 冇feel。
不過,好多謝你令我相信,原來仲有人care我。謝謝(國語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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