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首次規定使用境內器材和設備
演唱會豪華之風該刹車了
本報訊(記者 楊建國)文化部在近日出臺的《關於完善審批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中,首次對演出器材的使用作出了規定:“舉辦營業性演出,除了確實需要的特製器材外,應當使用境內器材和燈光音響設備。”
大型演唱會的票價動輒上千元,早就引起觀眾的不滿。但是,演出商也顯得頗為冤屈,因為如今演出成本不斷上升,不但演職人員報酬呈水漲船高之勢,而且,為了讓演唱會的舞美更加豪華,攀比之風也讓人難以招架。為了搭建豪華舞臺,不但要從海外邀請舞美製作班底,有許多演唱會甚至連燈光、音響以及地板、電線均越洋運來。大型演出越演越烈的奢侈之風,挑高了票價,導致人們的普遍不滿,也引起了政府部門的關注。
據悉,日本彩虹樂隊來滬開演唱會,演出器材和燈光音響均從日本空運到上海,僅運輸費就達30多萬元,以致這台演出的最高票價達5000元。一些舞美專家指出,其實上海目前完全具備大型演唱會所需的各種器材,如經常舉辦演唱會的上海大舞臺和上海體育場,本身就能提供齊全的舞臺設備,租借費遠比海外運來低廉。演出商舍近取遠的做法,不但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而且直接提高了演出成本,也使票價大大提高。而高票價只能滿足極少數人的需求,卻把熱愛音樂的大批歌迷擋在了門檻之外。
演唱會奢侈之風的興起,還在於一些演出商缺少製作能力。近年來,為了獲得舉辦大型演唱會的機會,有的經紀機構為圖省事只管賣票,把舞臺製作一攬子全部包給境外製作機構,由此形成了“打包”式的演出交易。如香港某歌星在滬舉辦演唱會,其演出報酬為單場70萬元,但是,這位歌星的經紀人把舞美、音響、燈光工程全部包攬下來,製作好以後“打包”賣給本地演出承辦公司,演唱會的直接成本頓時上漲到了400多萬元。
過度的豪華和高成本的製作,不但形成了攀比浪費,而且讓欣賞演唱會變成了一種奢侈的娛樂。據瞭解,文化部這個規定的出臺,已經在演出界引起了相當大的反響,看來,演唱會攀比豪華的奢侈之風該刹車了。
睇完汗死...= ="""L團有幾過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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