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立
把农民译成英文时,通常用“peasant”。如果说中国大多数人口还是peasant的话,那么当代的自由主义国家已经没有peasant,但是有farmer。farmer直译为农场主,指那些以经营农业为生的人。他们或拥有自己的土地,或租赁别人的土地,自愿从事农业生产,这些人才是现代意义上的农民。也就是说,在一个自由主义国家里,农民是和医生、工程师、公务员、教师等职业并列的、一项可自由选择的职业,没有任何身份和地位的色彩。而来自古法语的peasant则代表无知无识的乡巴佬,有很强烈的贬义色彩。
就中国农民而言,假如因文化素质低而遭到鄙视,那也是一种不得不承认的社会现实。但中国农民命运的悲惨并不在于他们的职业受人鄙视,而是因为农民的标签标记着他们低下的社会等级和卑贱的社会地位。这个标签就是中国独有的户口制度。不管这个标记为农民的人是否真的从事农业生产,他都被称作农民,不但不能享受任何福利性的医疗养老保险,而且在就业、经商、迁徙、甚至在伸冤的过程中都要受到歧视。这种人为分割出一个社会底层等级的户口制度来源于纯正社会主义时期的计划经济模式。在这个模式下,中国农民其实和沙俄的集体农庄里的农奴地位相似。只要你出生在农村,你就注定是农民,不但没有选择其他职业获得更好的生活的自由,也没有可以随意经营的土地。你只能在所谓公家的土地上被迫劳动,任何反抗只意味着你会饿死,所以当主人下达把锅砸掉炼成废铁这样荒谬的命令时,农民惟一的做法也只能是服从。农奴的劳动除了导致饥饿和贫困,不可能有别的后果。八十年代实行的改革打碎了束缚农民手脚的铁镣。有了一定经营自主权的农民恢复了变成农奴之前的生产积极性,吃饭问题在几年时间内基本得到解决。但是农民脖子上的枷锁依然存在。
在今天的中国,农民还遭受着哪些歧视和不公、其根源又是什么呢?
首先,农民在就业上除了务农,从事其他行业基本上都受到歧视。因为工商业和其他第三产业绝大部分都在城镇,而要在城镇就业,大部分职业都有非农业户口的限制。改革以来,户口的限制不像以前那么严厉了,但种种限制仍然把农民挡在现代文明围墙之外。对农民的歧视不仅是制度性的,而且是社会性的。农民在北京打工、经商,不仅被要求随身携带五种证件(每件都要交不菲的费用),而且在北京市政府大规模的驱赶外地人时,许多证件齐全的农民工也被一些急于完成指标的警察撕毁证件后强行遣返。农民工没有任何讨还公道的办法。农民工的工资没有底线。国家颁布的最少工资、最长劳动时间和必要工作条件的规定只对有非农业户口的约五分之一的城镇人口有效。即便工作劳累报酬很低,农民工仍然面临着克扣工资、意外伤亡甚至强迫为奴等等危险。到城里谋生的农民生活环境极其恶劣,往往多人或一家人挤在十多平米的平房里,蚊虫肆虐,垃圾成堆。城市似乎并不欢迎农民的到来。
另外,从法理上说,城市的繁荣是国家投资造成的,这里面本身就有农民的贡献。农民被剥夺分享这个繁荣的权利,无异于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农奴。比如由于国家投资,北京地价飞涨,一个北京的原住民假如什么也不会干,他只要有一块祖传的地皮,就可以靠出租过上不错的日子。而陕西的一个拥有更大地皮使用权的农民却只能受穷。这个区别不是他们本身的勤奋与否造成的,而是国家投资造成的。农民进城分享城市的繁荣是无可指责的,何况这种分享也不是要免费割给他们什么,只不过使他们能不受歧视地创业或工作。
除了宏观上的户口等级限制,直接剥夺农民的则是村乡县的各级官僚。他们任意定下赋税额度,然后就依靠暴力强行搜刮农民,交不起苛捐杂税的农民被捉鸡牵牛抬电视甚至拆房子。人被抓去毒打还要交被抓费。现在所有的租税没有一样是农民为公益服务而自愿交纳的。农民被强迫交税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土地所有权。所以把土地分配给农民,撕碎虚伪的集体经济的面纱就是改革的当务之急。任何人不能再借集体的名义敲诈农民。除了农业专业户按行业规定交经营税之外,普通农民自种自吃拿多余粮食换取生活必须品是不应交纳任何赋税的。要保护人权,最根本的就是人的身体自由和财产归属权。任何未经法官判决或非法警执行而从农家强抢财物的行为都应按抢劫罪受审判,而带着联防民兵强抢财物就是罪行更严重的聚众抢劫。众目睽睽之下的抢劫性质更为恶劣,罪行也更严重。
农民是中国人的主体,农民所遭遇的不公就是中国人本身的不公。中国现代化的问题其实也就是农民现代化的问题。要彻底解决农民问题,从制度上消灭中国的等级和歧视现象,从社会正义的角度出发,以下措施应当是必要的。
户口歧视一定要尽快消除,使人民有更多的创业和就业自由。许多人担心,放开户口会导致大城市人口激增。城市人口大量增加是必然的,因为现代农业根本就用不了八九亿人,在城市里集中生产和消费更高级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是大势所趋。所有的后起现代化国家和地区如东南亚、台湾、韩国以及一个世纪前的日本,无不经历了一个农村人口迅速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这个阶段尽管会使某些原来在大城市过着安逸生活的人受到一定影响,但这也是国家经济最繁荣、发展最迅速、经济上正在腾飞的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大规模地进城并不会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样引起全面的粮食、水电、住房等危机。因为当城市生活代价太高时,只有那些有钱投资创业或能找到足够高工资工作的人才会在大城市生存下来,否则他们会生活在成本更小的中小城镇。城镇人口的增加还会给原住民带来了更多的创业机会。正如开饭馆不用担心客人太多做不出饭一样,市场本身就会使劳动和就业达到合适的比例分配。
如果农民的财产权得到保障,农民靠着省吃俭用多年积累,手中就会有点资本可以单户或者合伙搞些养殖加工贩运逐渐带动一方经济发展,至少可以使子女受教育的程度普遍提高。江浙一带有些农村就是因此慢慢致富。农民手中有了余钱才会购买城市生产的产品或进行文化教育消费,从而不仅农村得到发展,城镇也因此受益。
从长远来看,无论是农民还是整个国家,最根本的出路是建立保障公民平等、自由和人权的法律体系,并靠民主来巩固它。
2000年4月28日
── 原载 《沉思录》,劳改基金会2009年出版,订阅联系[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