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陳冠中《金都茶餐廳》有感。原載CU Forum。
走進金都茶餐廳,我會驚歎這就是香港。不是因為什麼CAN DO精神(事實上拼搏從來不是香港獨有),而是因為它有一種雜的性質。或者劉以鬯喜歡用妓女形容香港,而筆者則為香港找到更合適的形容──「小雜種」。她 的「雜」,背負著很多歷史因素。打從清末港島被割讓開始,好就注定是一個中英混血兒。(恰如這篇小說的主角)為什麼我不用一個較典雅的詞語──「混血兒」 形容香港呢?因為香港不單是「雜」,而且通俗市井。只有「小雜種」才能生動傳神的描繪這座城市的性格。
我翻開金都茶餐廳的餐牌:「燒昧系 列、粥粉麵系列、碟頭飯系列…潮州打泠系列、越南揚粉系列、日式拉麵系列、星馬印椰汁咖哩系列…」什麼國家的飯菜也有,做到了「全球化在我金都,金都廚房 真CAN DO 。」但實在上卻只是「畸型,七國恁亂,壞腦,發神經。」茶餐廳是香港文化,也是本地社會的縮影。你要什麼,也可以在這兒找得到,但不過都是山寨版,低檔次 食物,毫不專門。這樣包羅萬有,有人覺得是全球化,是沒有自己特色。只是有否想過這就是一種「雜」的特色,而且是低下的「雜」、是通俗的「雜」、小雜種的 「雜」。
我看金都茶餐廳的食客,也是什麼人也有。專搞破壞的白頭莫,一聲不發的阿銀,打工皇帝金毛,哪裡從他們身上看出一點貴氣?而且故 事的結尾更荒謬的提到兩位女士一起拋棄了阿杜,去上海開餐廳混飯吃,哪裡來一點優雅?原來我們常常提一些什麼香港文化、地道特色、集體回憶,不過是什麼下 價叉燒飯(如小說中的三寶飯)、發酸了的凍咖啡(價格比星巴克低兩倍)、懷舊電車(比單車還要慢)、「街邊走鬼檔」的魚蛋…原來我們接受全球化的洗禮的同 時,漸漸醒覺自己應該做一個「國際大都會」,漸漸與以前的市井特色劃清界線。彷彿一個街頭小混混努力去裝扮,化身一位紳市一樣。一旦她成功了,又暗自懷念 以往的街童生涯。
全球化與本土文化不是必然的對立,只是吃過金都茶餐廳的招牌三寶飯,我開始認清了自己的身份。從前是一個不羈的小雜種,現在已經幻化成紳市了。
撫今追昔,你又喜歡哪一個香港呢?
21 Nov 2010,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