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規定顧主每月7號前要出上個月份糧,
出唔到其實告得o既,睇你會唔會去到咁盡姐,
我地公司都唔止1次7號前出唔切糧架啦,
不過老闆都會交代聲,而各員工亦無乜異議,
今個月都因為老闆好忙所以又遲左出糧,
上星期5就話星期1(今日)出現金票。
開初都以為係「現金鈔票」,諗住渣住1疊錢,
去ATM存錢妥入,今日出支票最快都星期3先用得,
今日放工後入銀行計聽日先入,所以係星期3,
原來現金票都係支票,同平時d支票個樣無分別,
只係無畫兩畫線,現金票可以即時去銀行拎錢,
無需1個工作天處理,但要去支票個銀行櫃位排隊,
舉例即係張票係渣打銀行就唔可以去匯豐拎,
仲要出示身份證先拎到現金,就係咁樣,哇?
櫃位果d排隊好似要排半粒鐘架喎,仲有呀,
銀行開工我開工銀行收工我都未收工,點拎呀?
結果都係用番平時個方法畫線支票去入票易入票,
星期3拎就星期3拎啦,唔爭在果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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