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床位出租”生意挺火
)“交通方便,環境好,160元/月,包水電暖,傢俱齊全,可做飯,專人管理,安全可靠,限女性。”這是記者在一份DM報紙上看到的一則出租資訊的內容。如此便宜的租金,讓正打算租房子住的記者有些心動。然而撥通電話才明白,原來這不是房屋出租,而是床位出租。
一套房子 住進30人
由於這則出租資訊限定女性,記者只好請一位女性朋友幫忙詢問情況。而她瞭解到的情況是,出租床位的地點在紅十月社區,房東有兩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產,都是三室兩廳。為了盡可能增加床位,精明的房東在客廳加裝了一堵木板牆,將三室兩廳分隔成四室一廳。餐廳連著走廊,組成了一間簡易客廳。除此之外,還有廚房和衛生間,為大家公用。
據朋友說,每間臥室都整齊地排放著鐵質的上下床,四個臥室共安放了15組,算來一共能住30個人。在此租住的張丹說,這裡的上鋪租價為每月160元,下鋪租價為每月200元。
而在另外一套出租屋,正在打掃衛生的一位大媽介紹說,這套屋子只對外出租下鋪,每月200元,上鋪則不出租。
該房房東樂呵呵地說,近來生意很不錯,這不,兩套房只剩下兩張床。
據瞭解,床位租賃前些年便開始在首府出現,去年以來受到熱捧,但一般只限女性,謝絕男士。談起這一原因,幾位房東一致認為,男士租住起來事情比較多,而且很容易發生口角。另外,相比女士,大多數男士不愛收拾屋子,不愛乾淨。
價廉不假 未必物美
隨後,在與幾位房東的交談中,房東均保證,不但會保障租客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還會每天按時打掃衛生3到4次,租客們只需要自備被褥以及洗涮用品、按月支付租金就可以了。想散住也可以,按每晚每床10元的標準收費。
當然,記者在走訪中也瞭解到,租客們並非事事稱心如意。在公用場所,有的租客拉起鐵絲,用來晾床單和衣物,但因為屋內租客較多,清洗的衣物量大,潮氣顯得很重。
一位房東說,在這裡租住需遵守這裡的規矩,早上一個小時及晚上19點至24點是看電視的時間,24點準時熄燈,一週一次洗澡時間,每次不得超過30分鐘,洗澡次數超出時間按每人5元收取。對於租房合同,一位房東說,“其實不用那麼麻煩的,租客又不是一兩個,我們怎麼可能騙租你們?”所以,租客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影本就可以了。
記者在隨後的走訪中瞭解到,租客多為單身女性,以高校畢業生為主,少數為低學歷的外來務工人員。這些人多半在私企或者打零工掙錢,人員構成較為複雜。
存在隱患
明顯違規
帶著床位出租的有關疑問,記者昨日來到烏魯木齊市房產局。
在說明情況後,該局房產交易中心租賃科的一位工作人員拿出2009年12月13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下發的《烏魯木齊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記者看到,《辦法》明確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合同中應明確實際居住人數。自簽訂、變更、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之日15日內,房屋出租人或轉租人應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村)出租房屋管理站提交登記備案材料(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來源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及租賃房屋實際居住人數和與之相符的身份證件等)。
在《辦法》上記者還看到,租賃居住房屋,承租的人均建築面積不得低於8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
對於“床位出租”的現象,烏市房產局房產交易中心租賃科負責人說,此類房屋明顯違法違規,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此外,當租客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口頭合同的弊端就會盡顯無疑。這位負責人提醒廣大租客,應該儘量選擇正規的出租屋居住,確保自身安全,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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