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搬家,台中搬家搬到一半工人要求加30元
近日,迎來喬遷之喜的吳先生卻因為台南搬家一事心中不快。原來,他與搬家公司口頭約定搬運費用為150元/車,可搬運工人在搬運過程中卻另外加價30元。
吳先生稱,4月20日上午,他與江西螞蟻搬家服務公司取得電話聯繫。當時對方還詢問他家需要搬運的路程、具體家電、家具的規格及數量。雙方約定150元/車,當天上門搬運。據他介紹,當時其並不在家中,他家人迎來了搬運車。 “搬運行至一半,搬運工人稱搬運貨物已經超過原定數量,須另外增加30元。”雖然家人當時按照對方的要求交納了費用,但吳先生卻很不情願。 “原來約定的家具有些沒有搬,有些的確是另外增加了,但總件數並沒有變化,這樣的加價行為說不過去。”
就此,江西螞蟻搬家服務公司802號接線員表示,一般情況下,台北搬家如果實際搬運的物品多於原來約定的數量,那麼就可能要面臨加價。工作人員表示,公司主要依靠搬運工人對現場搬運物品數量進行核實,不排除出現差錯的可能,但是顧客一旦發現存在爭議,可當時就與公司取得聯繫,公司會再次進行核實。
南昌市西湖區消協工作人員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接受搬家服務前,最好與搬家公司簽訂書面搬家協議,以避免產生糾紛。
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費者協會6日發布消費提示:搬家服務最好書面約定,否則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
消費者雷先生反映,預約一家搬家公司搬家。台中搬家對方在電話中提醒消費者要提前將物品裝箱,否則無法搬運,並稱在其公司可以購買箱子並承諾用不完可以退貨。雷先生當即購買了20個箱子。搬家當天,公司工人來後稱東西太多,人手不夠就走了。雷先生再與公司聯繫,對方表示暫時沒有足夠人手搬家。當雷先生要求公司退還未使用的箱子時,公司不但拒絕退貨,而且矢口否認出售箱子的行為。
據統計,3月份,“12315”、“96315”兩條熱線共接待搬家服務類諮詢32件,消費者反映搬家公司經常出現不按時到場、搬家時將物品損壞、丟失,擅自漲價等侵權行為。由於大部分消費者在接受搬家服務中沒有索要票據,對損壞丟失的物品現場沒有舉證,雙方約定搬家的時間、價格也是電話中口頭約定,因此對這類投訴事件無法受理。
有關方面專家提醒,消費者在接受搬家服務時,應索要消費票據,書面約定搬家時間、價格,並當場檢驗物品是否有損壞、丟失現象,以免事後難以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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