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友社員工結婚請“外人”
“辦婚禮為啥不找自家公司?”
身為婚友社的員工,卻找了另一家公司承辦自己的婚禮,老闆一氣之下就把該員工開除了,並且扣下一個月的工資不肯給。由於該員工未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維權也遇到了麻煩。最終,經過調解,老闆支付了最後一月工資,但他堅持認為,自己和該員工之間並非僱傭關係,而是合作關係。
去年6月,25歲的陳芳(化名)進入南京某婚禮音樂工作,主要負責招攬顧客。當時,和老闆約定每月工資 1400元。入職後,陳芳兢兢業業,給公司拉來了不少業務,逐步成長為公司的業務骨幹。
今年7月中旬,陳芳開始籌備自己的婚事,因為和一個小姐妹的婚期相近,兩人便相約到另外一家婚友社參加了婚慶禮儀團購活動,價格相當優惠。此事很快就傳到了陳芳的老闆李偉(化名)耳中,這可把他氣壞了。“這不是'肥水流了外人田'嗎?”
調解員一聽是勞務糾紛,便讓陳芳把勞動合同拿出來。“我們沒簽合同,只是口頭約定每個月薪水1400元。”陳芳說。隨後,調解員將當事雙方約到了一起。調解員告訴李偉,他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已經違法,如果陳芳到勞動部門舉報他,將給他的公司帶來很多麻煩。
李偉卻振振有詞:“她在我這都乾了一年多了,也沒說要我跟她簽合同,這是她自願的。”“你是老闆,她是員工,你不簽,她敢跟你說嗎?“調解員一句話就把李偉給”噎“住了。之後,李偉表示回去考慮一下,再給陳芳一個說法。
兩天後,李偉找到調解員,表示他諮詢了律師,像他和陳芳這種情況,兩人屬於合作關係。“錢我可以給她,但是我要說明,我不是她的雇主,而是她的合作人。“李偉盛氣凌人地拿出1400元錢交給了陳芳。
李偉本來脾氣就暴躁,一聽這個消息越想越氣,當即把陳芳找來,質問道:“辦婚禮為啥不找自家公司而去找外人?”陳芳解釋稱是和朋友相約,而且另外一家公司的價格確實十分優惠。
陳芳這麼一說,李偉更加生氣了,“你是我的員工,你自己辦婚禮,我什麼優惠不能給你?你就是吃裡扒外。”李偉表示,雖然陳芳的業績不錯,但這件事情讓他很不爽,“你去會計那結賬吧,結完立刻走人,我這不要你這樣的員工。”李偉衝陳芳說。
調解員一聽是勞務糾紛,便讓陳芳把勞動合同拿出來。“我們沒簽合同,只是口頭約定每個月薪水1400元。”陳芳說。隨後,調解員將當事雙方約到了一起。調解員告訴李偉,他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已經違法,如果陳芳到勞動部門舉報他,將給他的公司帶來很多麻煩。
李偉卻振振有詞:“她在我這都乾了一年多了,也沒說要我跟她簽合同,這是她自願的。”“你是老闆,她是員工,你不簽,她敢跟你說嗎?“調解員一句話就把李偉給”噎“住了。之後,李偉表示回去考慮一下,再給陳芳一個說法。
兩天後,李偉找到調解員,表示他諮詢了律師,像他和陳芳這種情況,兩人屬於合作關係。“錢我可以給她,但是我要說明,我不是她的雇主,而是她的合作人。“李偉盛氣凌人地拿出1400元錢交給了陳芳。
陳芳心想,出了這樣的事,就算留在公司,以後的關係也不好處,再說自己業務能力強,不怕找不到工作。於是,她到會計那裡去領取剩餘的工資。此時已是7月31日,會計卻將工資結到了6月份,“老闆關照了,7月份的工資不給了。”會計說。
“今天都31號了,憑什麼不給我發工資?”陳芳隨即去找老闆理論。李偉還在火頭上,一聽又要錢,氣不打一處來:“你還要錢,我給你個嘴巴子要不要?“見李偉凶神惡煞的模樣,陳芳便找到了新街口商圈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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