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跟她吵架也不是什麼大事,只是我不能認同她對我某部份的指控
首先,她每次也為看起來無辜的弟辯護,以為他還是三歲小孩
昨晚,他在家裡踢足球,經常把球踢到我的袋,我警告了他以後,在數分鐘內,他已經再踢到了好幾次
如果他只是踢到我的袋幾次,這是絕對不會令我厭惡到要打他
重要的是,平日我坐在客廳,他刻意要在我附近踢足球,然後不小心踢中幾次再很沒禮貌道個歉
有時候在我放袋的房間(非睡房)踏足球,然後踢到我的袋和書簿
或者我在房間用電腦時在另一邊玩其他會傷害到他人的球類活動
這令我很難相信他是不小心傷害到我和我的東西,所以我昨晚踢了他的頭
我知道我用暴力對待別人是不對的,但我不是聖人,我很難無條件原諒人七十個七次
所以我用了很少力(真的沒用什麼力)踢了他幾次,以作我已經警告他多次的懲罰
他用手擋住了,還有身體卸力,我絕對相信我攻擊令他受的痛楚可以在十分鐘內消散
但我踢完他之後他抱頭自己靠向床邊,造成了一些聲響
結果是弟成績成為受害者,我被指控為很用力踢自己親愛的弟弟令他很傷的惡毒姐姐
於是我們便吵起來(謎音:現在少開始?!)
我們吵的內容十年如一日
母親方面:
1.不愛惜弟弟
2.不讓弟弟用電腦(意指我自私),每人平均只可用電腦二小時
3.非常惡毒(指我,並重複了十數次)
4.舉別人孝順父母和疼愛弟弟的例子
5.激死父親找山拜(指所有兄弟姐妹,重點指我)
5.不斷重複以上
個人方面:
1.指出弟弟不值得愛惜,他對我非常沒禮貌(單方面愛惜對方自己卻要受相害我是不會接受的)
2.弟弟是有時間用電腦,並且他用的時間是從我的時間中分割出來的,再指出這個世界是沒平等的(基本例子:李嘉誠有一億為什麼我沒有?)
3.承自己非常惡毒,並且指出全家也是惡毒的,只是我比較明顯(哥表示讚同)
4.回應例子,別人父母對子女很好,不會偏袒任何一人,並且弟弟聽教聽話值得疼
6.指出父親的死並不是全因為我們不孝,他生前吸煙喝酒,飲食完全不健康,在高煙塵地區工作,生病很久不去看病(哥表示讚同)
5.寵弟弟,甚至被「用作問候母親的粗口」問候也覺得沒時發生(根本的問題)
6.弟弟對全家也不尊重,覺得自己是大爺,結論:無藥可救的自我中心和王子病
基本上吵的都是這些,以前我跟母親吵架我會哭得很利害,因為我明白為什麼我有個這樣對自己不好(偏袒弟弟)的母親
現在,我跟她吵架我會笑,因為我不明白為什麼我有個如此愚蠢的母親,牛皮燈籠
我可能不是非常愛她,不過我尊敬她,她努力撫養我們
在我家吵架的確不是大事,三兩天一次,我,我姐,我哥我弟也有可以跟她吵
事實上兄弟姐妹之間反而較少,因為強的一方永遠會先勝,沒有吵架的必要
昨晚我們吵完,十多分鐘之後,她又問我 喝不喝糖水=w=
完全回復正常,大概是已經吵太多架的關係,差不多吵了整整一小時(汗
記事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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