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為貨品定價的時候,常有不使用整數的傾向,明明四百元,卻定為三百九十九,諸如此類. 消費者也許會覺得奇怪,三百九十九元和四百元相差只是一元,難道精明的都市人會誤以為二者相差一百元嗎?商店採用這種伎倆,是不能達到促銷效果的,反而令店員找贖時更為麻煩呢!
諸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
把價錢設定成這個樣子,就是希望要有找贖,以防收銀員作弊. 有學術研究指出,貨品如果定價齊整的話(舉例說四百元),顧客便有很大機會自備完整的數目交給店員,拿了貨品便走,至於店員有沒有於收錢後,在收銀機輸入正確的數目,又或是隨便把錢放在一旁,顧客不一定會留意,因為這事與他無關.
回到上述例子:如果定價是三百九十九元,收銀員便必須操作收銀機,找回一元給顧客,他不敢胡亂輸入一個數目,因為顧客可能正在看着他,如果收銀員拿了閣下的四百元,卻從自己的錢包拿一元出來找贖給你,相信任誰也會覺得奇怪吧!
誠然,如果收銀員存心犯罪,他當然可以有其他方法,反正顧客又沒有義務替店東執行監察,這裡說的只是杜絕收銀員忽然而起的貪念,畢竟,一個性急的顧客放下四百元,頭也不回的離開了之後,收銀員要不要把錢放進收銀機,實在是一個很大的考驗。別以為四百元只是區區之數,如果數目更少,誘惑反而可能更大,因為拿錢者會認為少少數目,不容易被發覺.
至於在有消費稅的地方,就以日本為例,商人不會把貨品定價為整數多少千日圓,卻往往定出幾千幾百幾十日圓,總之是個難以找贖的數字,其原因卻和前述不同:只要加上消費稅,那個「難以找贖」的定價便會變成完整的數目,這種為了方便找贖才採用的定價法,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