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完 「 泰狄的網上雜文」這Blog, 有一句最令我深刻的: 「 Blog海茫茫,怎麼會看到我的Blog呢?」
係囉...Blog海茫茫,點才會看到我的Blog呢? 是到處宣傳? 又或因為推介? 慕名? 或只是隨意click到呢? 就算看到我的Blog, 也不一定會有興趣看下去, 即使看下去也不一定會有共鳴, 有共鳴的也不一定會在日後還記起呀?
這牽涉到人與Blog之間的緣份啦. 其實任何一個Blog,就像一個人,愛上它,不一定因為它特別好,卻必然因為自覺它特別吸引. 現實生活中,要自已愛上一個人也許會有點困難,但要愛上一個Blog,即使與之素未謀面,三唔識七,只要它能夠觸動心靈,引起共鳴,卻可以說時遲,那時快,一撻即着,一見鍾情.
當然, 對於始終看不上眼的Blog, 也是一種「緣」呀......
說是「暗戀」, 其實不過是「我愛看你的Blog, 但我從沒遺下任何留言, 以致你永遠不會知道在你的世界裡, 曾經存在過這樣的一個我」而已.
唉.......說到自己的Blog, 自己知自己事啦, 不登樣, 足跡近醜, 很懷疑會不會也有人暗戀呢..?? 如果有, 當然我會十分興奮、感動、汗顏啦, 不過, 話又說過來, 如果可以, 如果方便, 如果這樣不會花去你太多時間, 其實我還是比較樂於見到你路過的痕跡呢.!!!! 即使只是那麼的一點點, 如:一個留言, 一個簡短的留言 ,對於一個一直埋首寫作、卻無從知道你曾經悄悄的在身邊走過的我, 是何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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