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引言太悶,故作此篇,也不知有沒有人看到。
香港實行資本主義(capitalism??),但仔細看,事實並非如此。
以薪俸稅為例,為何收入愈多,所繳的百分比則愈多?
再說最低工資,目前肯定有工人於此受惠,即資方要把一部分的利潤轉給工人。
大家對上面兩件事的反應可能不大激烈,這是因為我們自小已被洗腦,接受一個概念。
試想像,大家對騙窮人的錢的騙徒恨之入骨,卻把劫富濟貧的賊人稱作俠盜,不覺得奇怪嗎?
大家都是搶劫,都是法律所不容許的,為何富人的錢可以任得你充公,豈不無法無天?
的確,這是社會上人認同的概念,似乎富有便要貢獻一部分出來社會,由貧人分配?
現在社會上的人仕多番強調貧人的狀況多麼可憐,但他們也許比富人懶惰多,人家的財產是人家窮一生所換到的,怎可由你充公?
事實是社會上多數的貧人以所謂比例代表制選出一口歪理的議員,通過如此法令,還說資本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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