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我不想再與那個人相處,我就會很直截了當的捫心自問一句,或者應該說是想一句:如果我沒有認識他們,那會多好,我的人生起碼少了一份悲傷,多了一點點的快樂與輕鬆。
在初一的時候,我十分抗拒進這間學校,因為我得知這間學校裡有許多我小學裡的人,那時候我跟我媽說:「媽!你讓我讀一年,一年之後就讓我轉校吧。」我媽沒有拒絕我,彷彿也樂得見到我離開這間學校,她就回答說:「好啊,你成績考好一些,我就讓你轉。」但是無論我考多好,我也得向現實低頭,也就是因為這樣,我就在這間學校浮沉虛渡了三年。
我的班主任是兩會截然相反的老師,陳老師溫文有禮,操著一口流利的純正英國腔英語,從他的衣著不難看出他是一位嚴謹,卻又不失紳士風度、溫柔細心風度翩翩的人。而另一位,就是一整天嗓子好像吊高八度的黃老師,穿著總是黃黃綠綠,很有生氣,愛光鮮的人,聽聞她養了一隻貓,她令我想起那位哈利波特的女教授。
兩位也很討人愛,偶爾不是。
中一的時間,如果叫我去形容,便是身處於一個粗沙漏,由於沙太粗,所以一直流得很慢,甚至有一種不能郁動的錯覺。
但是,突然因為結他,所以認識了一位朋友。
在班上我們很少聊天,人潮散去後,可能我們會坐在一起,但不說話,很安靜。午膳的時候,也許別人會三三兩兩的衝到下面,生怕買不到心儀的午餐一樣,可是他就會跟著我瘋,當別人還在為排隊而衝下樓的時候,長枱無疑成為了我倆最全的消遣地點,開始的時候因為對彼此不太瞭解,所以話題一直在結他上打轉,慢慢的。一次、兩次、三次,我們的話題變到班上、同學、音樂上,之後認識了他的社交圈子,大家一起放學。
你有用過曾經風靡一時的即時通(MSN)嗎?我現在沒有再用了,曾經我可是超愛用它的。
中二的時候,全班也變得懶散了,無無聊聊,打網遊的打網遊,看到別班的人戀愛,而作為精英班的就好像日子被貼上「死讀書」三隻字。
而我朋友突然談戀愛,這彷彿是一枚重磅炸彈,好像第二次大戰,美國向日本投原子彈一樣,引起了無數的關注,而他們的故事被描述成最轟轟烈烈、獨一無二的浪漫愛情故事。
事實是,根本一點都不浪漫。
他沒有多提他與她的戀情,平時也沒什麼改變,即使到分手那天也沒有什麼大反應。我多咋舌,她真是撿到寶了!有什麼人失戀、分手不是一個憔悴、精神不振的樣子?他很愛她,那是事實,也是一個悲劇,他寧願掩飾也不想為她帶來麻煩。
談戀愛就像吸食毒品一樣,這頭你爽了,下一迄就有沉重的後遺症,他的傷心多多少少也在即時通的個人訊息一欄寫過,那年的暑假,他變得很沉默。
中三,上學期,我們就好像被人打了雞血一樣衝成績,有喜有悲,而他就是其中一位喜的人,能順理繼續保持頭十的人,真的很強,打從失戀那天,他就變得更刻苦讀書,而我嗎?懶骨頭一個,能跟就跟著他,彷彿有他撐著,就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如果傷心了,就坐在他身邊,討一杯珍珠奶茶,然後雨過天晴。
三月。我很怕提起。
順順理理的捱過中三的上學期,我們被分到更遙遠的座位,一個南一個北,也沒關係吧,上數學課,我還是會走過去,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著剛聽到的奇聞趣事。
不得不說他是一個很好的聆聽者,而我亦很享受與他一起的時間。
即使一天發生千千萬萬件趣事,也有說完的一天,那天,我就是遇著這個日子了,沒話題可以聊了,所以他一直被前面位子的女生引著說話,習慣著只有我倆對話的我,一下子皺起了眉。
一個很糟糕的念頭頓時彈了出來:這女人很討厭。
我似是發洩的在FACEBOOK(面書)的狀態寫:某某某,你現在快活了吧,有了她。
我很後悔,如果那天我沒有寫出來,現在他是不是會原諒我了?我們現在是不是會親密如初,而非如同陌生人,遇著也要避呢?
他生氣了。四月初的日子來臨,他沒有理過我。午飯跟著別的朋友走了,我坐在課室,突然覺得身邊空得恐怖,空氣在這個季節冷得恐怖,連耳邊都沒有熟悉的聲音。那一星期,我變得沉默,變得不知所措。因為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委屈得以為自己沒做錯了什麼。長枱的位置空了出來,我曾一度想過不如去圖書館,但是又怕他找不到我,所以就打消了念頭。第四個星期,我受不了,便在隆隆的雷雨下大哭了。
傻瓜。這是我對當時的自己的評價。
不過哭出來真的舒服多了,問到原因也寬心了,但是我們卻不能像情緒一樣收就收。心裡的疙瘩使我們不說話了,他跟著在那段時間認識私朋友,而我偶爾跟女生團談上一兩句,可是坐在長枱的習慣沒改。
在現在物是人非的情況下,我才真正的明白他有多殘忍,我有多怯懦。我在床下找回中二買的結他匹克,我鑽了一個小洞,穿了皮繩就送給他了。
明明送禮物是一年很簡單、正常的事,但是我卻變得婆媽起來,用紙寫是什麼怕他的生日我會忘掉,所以現在送。誰叫那塊是我們一起去買的。他回來看見了,便笑笑的問我找回了嗎?我一個激靈,支支吾吾的稱是。
不過他現在真的變了我十指可數會記住生日日期的人。
如果要說我在用什麼文寫的話,那必是過去式,因為這件事拖拖拉拉的過了兩個星期。
視藝一直是我悠手好閒的時間,如同每個星期,我草草完成我的作品,之後跟一桌女生聊天。突然就有一個女生提起這件事,但我早已經選擇放棄不再挽回這段友情。
「你這樣打出來,你不覺得他也會不高興嗎?」她說,沒給我一絲透氣的機會緊接道:「我覺得欺騙並不是用數量衡量,我覺得是你太執著了。」
那幾句話如同重生般擊在我身上,心裡雖然動搖了,但是還嘴硬的嗆回去:「難道他可以難過,我就不可以了嗎?」我也知道自己在日誌寫得太過份了,對他到底是否誠實太執著了,但是我著實太衝動。
打算視藝堂完了以後再找他,不過自己奈不住便用抹手紙掐成團丟向他,超丟幼稚的,看著他疑惑的樣子,我心裡笑翻了,但臉卻板著的嚇他。
大家也走了的時候,只剩下四個畫國畫的人,包括他,他對面的女生,又是段長故事了,總之就是讓人不爽,超不爽,待她走後,他還在,他見我在這裡也知道我在等他,但是我最後還是選擇了不追、不問、不理。
只覺得自己很丟臉,臉很紅,眼眶很熱。在場的女生問我怎麼了,我告訴她們後,有一個忽然對我說:「他走之前望著你,好像是在等你啊!」
我猜那時候,我的樣子很蠢吧,但是這不是八點肥皂劇,我不會追,只是讓這件事完了吧。
我跟我媽說:「我真的受不了,拜託讓我轉校吧。」但我不敢說是因為學校的事,我媽的態度就好像我幾年前跟她提起的時候一樣,彷彿就等著我提起一樣。
當然,我到最後都沒有轉校,說到底我想起他說過,如果你這樣轉校了,就是逃避,我不想逃避,但留下來也只剩下當陌生人的份兒,就想碰碰運氣,希望選科不會遇著他,不論如何。
從一開始就不應該認識,那就不會發生那麼多事,至少我就不會變得那麼情緒化,還能安安份份的自己過著日子,但是為什麼不該認識的人,卻有那種緣份,命運?偏偏得相遇?
「每個生命中的過客都不是無故經過,卻是帶著我們必修的課程前來切磋。」
──Wicked, The Musical – (18) For Good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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