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又過了一年,
上年他還站在我面前,生氣的指著我破口大罵,說我從未真正愛過一個人。
一年後的冬天他再也無法站起來了,我在他的罐前放下鮮花便沉默。
人生真的很荒謬。
我有時候也在想,我到底是不是如他所說的不堪呢?
在他離開以後我曾經想過要改變自己,讓自己變得更大愛一點,嘗試信任他人,為其他人多付出一些。
結果在完成三季的Rick & Morty以後,還是覺得現在的自己已經活得很不錯。
更重要的是,我很清楚我有從心而發地愛過一個人,在二十歲以前我還未喪失這個能力。
慶幸身邊也圍繞著一些對象,有晚飯,有電影,有舞台劇的腳。
畢竟還年輕,我偶爾也會嘗試explore一些新的可能性,即便結果不太理想。
L也知道的,他也隨我。
旅行回來後快半年了,算起來他大概也忍了我這種隨性半年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沒有在一起,大概是因為我已經不再有那種想要屬於某個人的衝動。
但我喜歡他,與其說喜歡,那其實已經是一種需要了。
我需要他,因為他比我自己更會安撫我自己,他比我自己更會欣賞我自己。
他很聰明,他從來都不笨,他知道我停不下來,
但縱使他再討厭我對感情的吊兒郎當,他還是喜歡我,因為他喜歡上的就是這樣的我。
而在我的週期性崩潰裡,他總是溫柔地抱著我,告訴我: 你沒錯。
一如我刺傷手的時候,陪在我身邊的溫柔。
是的,或許連他自己都不清楚,雖然他總是在埋怨我習慣性地推開他,其實他才是那個最懂得manage我的人。
這大概就是 我開始發現自己離不開他的原因。即便我還沒有決定要怎麼走。
嗯,新年的期間我往月老廟走了一轉...
他大概就是那份禮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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