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的我,沒有做過離經叛道的大事,也沒有轟轟烈烈的跟誰談過戀愛,反而喜歡在人群中以極低的存在感穿插,儘量不為這個世界添亂,不僅沒有因為青春期而變壞,反而是帶有一點任性的在學「乖」。
認真想想、那時候的我沒有把所謂的名著讀過一遍,最喜歡看的東西是龍珠、幽遊白書、足球小將、男兒當入樽……...平常也不會思考老師在課堂中所描述偉大的未來世界,因為大人總會覺得不聽話的小孩就是任性,他們老是用未來來勒索孩子把所有的東西都需要附加意義,「乖」孩子不應該做沒有意義的事情。不過,我還是喜歡擁抱每天認真上課,全年無休的讀書、做練習、算題目、主動把該完成的事情做好的感覺。是的!一點都不偉大、亦不驚心動魄,至於能不能得到別人眼中「乖」孩子的稱號,也沒有在意。

今天成為了大人的自己,回想十六歲的自己做過哪些有意義的事情,真的很難舉例子,但如果給我再活一次的機會,我還是選擇保持那個平凡而不顯眼的模樣,雖然不怎麼偉大,但我想、能夠做喜歡的自己,就己經很有意義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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