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都會傻傻的問:“人的感情可以分成多少分”,朋友都會笑著說:“人的感情當然是分成愛情、親情、友情了”,然後我接著說:“我指的感情專指愛情方面的感情”,我看見朋友一臉的迷惑、或是沉思……
一女友說:“愛情久了就轉變成親情,特別是有了小孩,那就成了真正意義上的一家人”,我同意這樣的觀點,但是我在想,轉變成了親情,那愛情的成分又還剩下多少呢?
台灣的青春偶像劇裡,會有一個姿色一般的小女生為了追求一個無比英俊又無比優秀的男生而不顧一切,願意挨這個優秀的男生白眼,聽這個男生說些惡毒的辱罵性的言語,但最終結果兩個人在一起,小女生就很幸福。現實生活中,女生小時候也會特別的喜歡班上最帥氣的男孩子,因為帥氣就喜歡,這是愛情中的一種嗎?
一好友說“如果我是男生就要去娶我最喜歡的女生,但是我是女生,我就要嫁給最喜歡我的男生”,每一個女生,我想她一定感覺得到她身邊的男生中,最喜歡她的那個人是誰,但是都有這樣嫁的嗎?如果這樣的兩個人走在一起,算不算愛情?
其實現實生活中,兩個人走在一起,也許互相都不是自己內心最喜歡的人,但是因為雙方在彼此心目中地位一樣,也就是你喜歡我和我喜歡你差不多,這兩個人走在一起叫做退而求其次,這樣的結合較之前兩種,個人認為公平些,那這樣算不算愛情。
當然,最完美的愛情就是雙方都是彼此的唯一,那話又繞回來,完美的愛情轉化成親情后,愛情的成分還有多少,這樣一說,我自己都覺得無聊了,可是,我想,無論在什麼時候,人都希望自己擁有的最多,也就是再完美的愛情它一定還有那麼一些人存在,這些人可能是曾經你喜歡過的人,可能是非常用心追求過你的人,也可能是在你生命中留下很深印記的人。那麼這些人真的要把他從生活中全部抹去嗎?
這樣子做,我們做不作得到,或者我們真的捨得把這些在成長過程中留下痕蹟的人統統抹去嗎?
我想如果是我,我做不到,無論我的生活再美滿,有些人,有些事,我想我一定捨不得也不忍心把他們全部抹掉。
感情分先後,生活分主次,那麼對於我來說,一個26歲的成熟女性來說,已經不屬於那個浪漫的時代,生活是我的重心,工作也罷,婚姻也罷,一切為了生活。
有那麼一個男生,我想我會記在心裡,因為他是第一個寫情書給我的人,雖然這個人甚至沒和我說過幾句話陌生到我只記得他的名字,那麼還有這麼一個男生我也會記在心裡,因為他是我第一個主動去追求的人,雖然他很平凡,甚至對我說過非常殘忍的話。
還有那麼一個人,喜歡他就是因為他長得帥,這種喜歡已經簡單到不用去衡量他的為人處事,家庭背景,發展如何等等,因為他長成那樣子我就喜歡。
還有曾經在成長過程中留下痕蹟的每一個人,我想我都會在適當的某時某刻想起他們的存在,寫下這麼多,我又忍不住笑了,我真是一個很貪心的人。
說到貪心,我想到朋友一個很經典的詞,“度”,朋友說咬人不一定會痛,關鍵是掌握一個度的問題。
是呀,我有我的生活,可是我不想刻意去忘記那些曾經在生活中留下印記的人,我就想到了這個度的問題,生活那麼多姿多彩,我怎麼能讓自己困在一個屋子裡直到老死呢,在一個度裡自由的生活,生活不會改變,我還是原來的我,但是我一定會過得豐富多彩。
生活就像一場遊戲,遊戲中難免有人會受傷,當傷害來臨時,我想我一定最先保護那個守候在我身邊的人,那麼當這一天來臨時,這個度是不是又過火了一點?我忍不住笑了,看來人真的是又貪心又自私的動物!
可是,我還是想問:人的感情可以分成多少份?誰能告訴那個最合理的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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