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有一種強迫症,住得久了,連我都有這種毛病。我手裡若提著垃圾,可以走上好幾公引,直到眼前有垃圾桶為止;看見地上有紙屑,一定要撿起;口裡有痰,就吐在隨身帶的紙巾裡,哪怕身邊就是溝渠。
新加坡是我見過的最乾淨的城市,到處綠蔭掩映,樓房外觀嶄新,馬路上沒有斑駁,城市裡空氣清新。初抵新加坡,總疑惑這裡如何才能控制得如此潔淨,後歸因於重罰之下必守規矩。
這裡的法律包括︰禁止亂塗亂畫,禁止高聲喧嘩,禁止浪費資源,禁止公共場所抽煙。用以警示外人的著名案例就是有個美國男孩,在隨父親來新加坡旅遊時,對著馬路上的汽車噴彩,後被捉,鞭笞數下,柯林頓求饒都未能幸免。
我現下生活在新加坡,就覺得很逍遙自在︰不必擔心在小攤上吃飯會染病,這裡有國家規定的消毒程式;不必害怕人多擠不上車,大家都自覺排隊,老人孩子優先上車;不必擔心收到假鈔,造假那是死罪;在商店買東西不存在坑蒙拐騙,明碼實價,愛買不買。一切有法律罩著,一切有標準可循。
當年新文化運動的時候,掀起一股戀愛自由的熱潮,許多文人雅士紛紛蹬掉家鄉父母之命的原配,但有一個文壇大佬胡適,卻 守著小腳原配安然度過一生。當然,此迂腐之舉遭眾革命義士的嘲弄。胡適淡然一笑,答曰︰情願不自由,就是自由了。
這也是我對新加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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