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間與世隔絕的屋子
法律管不到
住客的往來完全隨我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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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忽發奇想的想像。有一個地方,住了一個人。
這個人呀,我就叫做她吧,因為我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就算知道,名字也許不是固定的。
她住的地方,全是她的。她有著那裡的一切。
她經常歡快的笑,偶爾會哭了。
她有時像隻吱喳的小鳥,可是也像沈默的小鳥。
她像木偶,全身牽滿了線。但這線不是控制著這個人,而是帶動著另一人的喜怒哀樂一切感覺。啊,這人也真本事呢。她一動,線就扯動著別人的眼晴朝她看;她一笑,線就扯動著別人的嘴角,也一起笑了;她一哭,線就扯動著別人的思想,難過起來。
她在住的地方不停地添置著不同的畫作,是一些生活的片段,有著不同的主角,但總有她的出現。
這個人是誰?這個人是妳。這個人住在哪裡?住在我的心裡。
兩個人相愛,就像有個人住在了心中一樣。兩人的生活互相交雜。對方的東西全看在眼裡。啊,你開心嗎?就算你說的話題我不感興趣,我也會覺得開心,只因為我所愛的你在開心的說著,跟我分享著。你笑的樣子我記著,你哭的樣子我更是忘不了。
生活中的點滴,都滲有各自的回憶。就像住在一間屋子裡,會放著自己的衣服鞋襪;會放著平時照的相片,有空就翻出來看看。還未結婚,可是在心中早已同居了。還有,跟現實一樣,人是會被趕出房子的!有一天不能再在別人的心中住,可能是因為有新的住客,也可能是屋主收回自住了。都令自己難受。
而自己也可以把人趕出那心中的地方。比現實好的是:這個地方,不會有野蠻的住客。趕走了的人,很難找得回;趕不走的人,再努力也是徒然。如果住在這裡的人把牆敲穿了,把地板弄壞了,時間就是維修費。但維修費過於昂貴時,再多也不能保著這個狠心的住客。也沒有法律可以幫自己或幫住客,因為這個地方是法律也管不到的。
更現實的,就是這個地方可以住不止一個人。有時住著的還未搬走,新的住客已搬進來了。究竟居住權給誰好呢?呵,暫時想不到的話,那就一起住吧。只是相對的,一個人不能同時住進兩間屋子,否則會被其中一間的主人趕走呀,甚至兩間也不能住下去了。
我心中住了什麼人呢?嘻,不告訴你。但我卻是知道我自己住在哪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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