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放學,遇見大姑丈和老爸的朋友在喝酒。
我進房間后 ,大姑丈調侃我道:“你那僑中的女朋友呢?”
接著,老爸的朋友、大姑丈、老爸就學生戀愛討論起來。
大姑丈說:“在澳門,能抓住的女生,能上就上,能戀愛就戀愛。搞完一個,覺得不能過一輩子的就分手,澳門的女生是比較開放的。不用擔心你是學生,警察看見學生談戀愛會覺得正常,不會抓你的,要是抓,學生都不用上課。馬路上隨處可見男學生抱女生。”
老爸說:“小子,別聼你大姑丈胡説八道。你敢來試試看,學生時代主要任務是完成學業,到大學你都不許談戀愛,至少也得有事業以後再談!”
老爸的朋友說:“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你還沒開放!現在的學生十幾嵗就發生性關係,找處男處女比登天還難,除非你從小就請保鏢看住。你爸是老古董,跟不上社會!但我不同意初中、高中就戀愛,這樣就會分心,讀不好書,我的孩子要談戀愛我得讓他上大學以後才能談。他愛和誰上床就和誰上床,但別給我染上艾滋病就行。”
老爸又說:“別聼他胡説,一旦你跟人上床,又抛棄人家,女生又痴纏你,小心人家起訴你強姦,非比你和她結婚不可!”
姑丈說:“頭一天談戀愛覺得不合适,第二天就和別人上床的年輕人現在有得是,你以爲以前的‘三從四德’還有用?現代人不吃這一套,你真是思想頑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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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不停地吵、爭論,我也煩了,便吃了午飯就去上學。
路上,我也不停地想他們的談話。
我認爲在初中、高中談戀愛不值得令行禁止,大家到青春期時期,想談戀愛是正常的,但思想不成熟。在中學時代的戀愛一般是看好感、帥、靚女等幾個條件進行戀愛的,動機單純,缺乏考慮。這個年齡自我控制的能力是不穩定,整天一門心思在戀愛上,有時候明知道應該把心思分一半給學業,但就是無法控制。這個年紀又是比較理想化、缺乏實際考慮,縂覺得只要我和戀人過得甜甜蜜蜜,什麽都可以不理,戀人是我的一切!但卻不知道生活是殘酷的,文憑拿不到,工作不好找,時局多變化、、、、、、戀愛了,心思在戀愛上;失戀了,心思還在戀愛上。
我本人是比較贊成在大學談戀愛的,大學生的戀愛一般是找志氣相投的人(儅然也不缺乏好感、帥、靚女等幾個條件進行戀愛),思想較爲成熟。在大學時期,一般情況來説誰也不知道將來所戀的人是發達還是悲慘,動機較爲單純,不存在利益關係;在有事業以後,戀愛有的是有利益關係的存在的,可能是沖金錢來,有可能是沖地位來的,當然也有可能是沖本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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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想那麽多干啥?反正愛情這東西有時候説來就來,順其自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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