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snow
暱稱: 紅雪
性別: 女
國家: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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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六   晴天


blog...... 分類: 未分類

我常常都在網上逛來逛去,看別人的網誌。

看多了,就發現一種很有趣的東西。

就是,女生的網誌一按進去就是一片的閃爍和五顏六色,往往有許多閃字放置於頂。

背景不是偶像的特大圖片,就是某某卡通的角色海報。(我也好像是......=="?!)

看多了,根本不需要看日記內容,一按下去就可以知道該人的性別、喜好、大約年齡。

因為女生總是嬌俏和色彩鮮豔一點的,所以blog的設計和排版就會奪目一點。

相反,男生的blog別說了,完全是qooza給的基本模版,外加黑色或藍色背景。

完全讓人感覺到沉默是金的氣氛。

所以我都會好不客氣的迅速刪除網頁。

這不禁讓我聯想至我爸,每次晾起他的衣服,全都是深藍灰的一片衣海.......=="

呀!我還發現一件事,為甚麼女生這麼喜歡用楊承琳的圖來作自己的頭像?

每次按入一個網誌,楊承琳...下一個,楊承琳...下一個,楊承琳...我還以為自己一直在看一個網誌呢。

楊承琳真的這麼漂亮?還是,她是女生一直追求的可愛的化身?香港女生認為的可愛終端?

真是好玩的人們。

這樣借blog看人格的方法,就像借爆龍戰隊看日本文化一樣,有趣而引人深思。



2006 年 12 月 25 日  星期一   晴天


......... 分類: 未分類

剛剛看u+知道了一些新知識........

就是原來中港兩地的學生的文化差異很大,對網上blog價值觀點都不同,

香港的blog大多都是寫生活軼事(吃飯、同邊個吵架、肚痛)。

但內地學生愛批判事情,寫書評做足功夫,並愛各抒己見,而且很重視文字功力。

不知怎地,我寫blog好像漸漸偏離我的目的,也漸漸隨波逐流,有「香港blog」味道了。

要保有自己的風格還真不是容易。

看了上述的知識,才猛然驚醒自己的潛移墨化,不行!我還是要堅持堅持!

總覺得自己很不足,很難駕馭文字,總是寫不出個東西。

真的要警惕自己,沿著正確的路走,才不至人云亦云。

我知我還是新手,練的「武功」是文字,要不停的寫和思考學習,才不至停滯不前。

加油吧!向爐火純青的境界邁進!

雖然我知道是十分遙遠,有可能窮我一生的時間也不能達到,不過我不會放棄的!

我一直都相信「文以載道」這思想,我人生經驗尚淺,所以不能寫出「三不朽」等偉大的道理。

但是只有人看過我的文章,腦子會轉一轉、思考一些事或會心微笑,便已是我的目的和一切。



2006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日   晴天


狗肉?豬肉?肉? 分類: 未分類

4男子食狗肉判囚30日
 
 

元朗4名男子承認屠宰2隻狗進食,今日被法院各判囚30日,是首宗食狗肉判監的案例。

屯門裁判法院法官判決時表示,不能以食狗肉是飲食文化作為求情理由,而社會不接受有關犯罪,由於4人認罪,量刑起點為60日,可獲減刑。由於他們將提出上訴,獲准保釋外出候審。

有關控罪指4人於今年11月12日在元朗水蕉老圍村的劉姓被告往所內屠宰兩隻狗作食物。當4人屠宰2隻狗後,正在烹狗時,鄰居報警,警方到場拘捕4人。

——轉載至明報

 

昨天和媽吃早餐時,天南地北地聊些生活軼事,時事趣聞。

突然,她想到了甚麼,臉色有點奇怪,抬眼對我說:「我真的不明.........」

「甚麼事?」我等待她說下文。

「可能我不太懂香港人,吃個狗肉就要犯法監禁,那吃豬肉又不犯罪?不都是肉嘛?」她臉露疑惑。

「呃......這個嘛,其實這樣無疑是提升了貓狗的地位,貶低了禽畜的地位。」我說道。

「那算不算不公平?生命真的不是平等.........」

「唉.......其實我也不太懂香港人啦,用「社會不接受有關犯罪」去入罪。他們有犯到社會嗎?」我也臉露不解。

「別說我無情,吃狗肉就這麼多人出來呱呱叫,又不見吃豬會有人出來為豬抱不平?」

我漸漸有了興趣,忙問道:

「媽,內地又是怎的?」

「就是國家訂的瀕危物種不能殺和不能吃而已。」媽明快的說。「多清晰不是?」

「是呀......其實媽你有沒食過狗肉?」

「有!怎的沒?以前內地一到冬天,每家每戶都烹狗肉保暖呢。」

「哦。」我心中想可真苦了那幾個男人了,無辜的就可以吃監廠飯了。

「唉.......我真的不明白......」媽還是不懂。

「甭說你了,我也不明白.......」我也不懂。

這話題很不明不白的結束了,我低著頭,無言的用刀叉切了一塊雞扒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