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規定,強積金未到六十五歲是不可以拿取的。但假設你已達入退休年齡,這筆資金應如何運管用呢?回答,據積金局的專欄表示,通常有兩個選擇方案,一,一筆過提取所有資產,二,另把累算權益保留在帳戶內,即讓那筆資金在賬戶內滾存,直到你有需要時才取出。
其實強積金,(MPF)是當初政府為人口老化訂立的長遠規劃(講真政府好少有那麼長於,這個是少見的規劃。),積存的金額應好好保存,不應胡亂投資,像抄買股票,其他投資工具等。另外MPF自由行應在明年落實。這個計劃一拖再拖,望政府真能下定決心,把它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