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Christy打俾我,可能知道我嬲,個一刻我自己覺得自己失控了,可能有一種重蹈覆轍的感覺似的,感覺好像當年同呀宗咁,有種俾出賣的感覺,不過還好,沒有當年的委屈,或者沒有哪段長時間的一齊生活,所以沒有哭...
我還記得哪時我自己一個大男人在街頭上飲泣,別人不知道什麼事,不過我想別人不會認為我是不見了媽媽而哭吧!我想更難他們相信的是,我會為了一個朋友而在街頭上哭吧!回想起,如果你問我值得嗎??我會回答值得...因為當年自己真的委屈!比竇娥更冤...
她打俾我,我覺得已經不重要了,或者我心應該明白,你不可能要求別人跟你一樣,可以跟朋友真的講信字,更不可能令人相信你自己的真心,或者你自己都沒有剖開心腹,人家是不知道你的心想什麼,更不會相信我會有一段為了朋友在街頭上痛哭的經歷...
朋友,或許對好多人來說,就好似食腸粉的芝麻咁,可以要,可以唔要,但係我呢種人只要為朋友付出真心,我可以認真的說一句我可以赴湯蹈火,兩肋插刀,只要我能力可以做到的,我都願意去做,不辭勞苦的去做! 今天晚上說了什麼,我想不重要了,因為或者沒有開始,怎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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