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喜、怒、哀、樂等情緒;遇到愉快的事情,便欣喜若狂,拍案叫絕,反之,碰上不幸的事情則呼天搶地,悲慟不已。這些反應固為人情之常,也屬真實的情感,不過與文藝作品中的真情還有一些差別。
非文藝作品的真情可說出於人之本能,由於其時感性凌駕一切,以致情緒較為激越、多變,甚至完全不受控制。所以,當我們正處於盛怒、狂喜之時,我們所發抒的情緒雖可謂真性情,卻未必正確或適切。
至於文藝作品中的感情,由於這是文藝家處於事過境遷,心情平伏、理智回復常態下,幾經再三檢視、反省之後才抒發出來,所以,這種情緒雖未如現實般真確,卻出於文藝家理性、真摯的感情。
誠如魯迅所言,文藝家固需有真摯的感情來喚起對事物的感受,但“感情正烈”之時並不適宜進行創作。為甚麼?因為當我們置身事境之中,正為激情所蒙蔽;在思緒紊亂的情況下,不論盛怒抑或狂喜,都屬偏激私情,決難以有條理地判斷事非。
尤其是,在激情之中,文藝家縱有橫溢的才情,也無法集中精神,理性地掌握藝術技巧來進行各式各樣的創作。比方,題材的篩選、裁剪、鑄煉,結構、布局或章法的安排,以至遣詞造句、運筆用墨等都需有清醒或半醉半醒的頭腦來處理一切有關表垷的問題。
其實,每當我們遇到大小紛爭時,亦需一點理性的技巧來處理。我們常說:“忍一時之氣,風平浪靜;退一步,海濶天空。”這話說得得很有道理,所謂“忍”、“退”,正是理性的開始,如果藉此找出平息紛爭的方法,使我們永遠擁有“風平浪靜、海濶天空”的人生,哪不是很美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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