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人點的
23問*
1.必須發表一篇文章,將所有愛的問題答出來. 2.寫完所有愛的問題後,請點名7位朋友繼續下去. 3.注意!被點名的人不能重複. 4.未滿7人者屬違規,會有報應. 5.拍拖中的人會分手. 6.單身的會一年內交不到男/女朋友.
01.點我的人:lovejennie02.寫出填寫日期:18/05/2008 03. ♥的食物:sushi,糖,水果 04. ♥的音樂:流行歌曲,快歌 05. ♥的店舖:占卜店,花店 06. ♥的顏色:白.紅.黑.07 .♥的國家: 08. ♥的工作:swimmming teach 09. ♥的休閒:聽歌 10. ♥的科目:家政.音樂.P.E.Eng 11. ♥的甜食:蛋糕,雪糕,珍寶珠 12. ♥的個性:唔知-_-' 13. ♥的口頭禪:唔知 14. ♥的小動作:唔知-.- 15. ♥的季節:唔知 16. ♥的女人:牙媽 17. ♥的男人:牙爸18. ♥的節日:聖誕節,萬聖節19. ♥的香水:唔用-__-' 20. ♥的運動:swimming21. ♥的定義:唔知-V-' 22. ♥我的人:家人23. ♥過我的人:唔話你知喇
對不起,雖然我也不想,可是我怕這種事發生 靜玟,今年3歲。沒有眼睛和嘴唇。已經死了。看完不傳者-靜玟今晚一點會在床邊看著你 喔。今晚會在天花板上看著你喔,還會一直叫著你的名字在1994年6月29號,某人因把這封信刪除,第二天他突然死亡,被人發他的屍體,連醫生也不知他突然死亡的原因,身邊的親人和你先後因連串的不明原因死亡和你人間蒸發。如果把這封信刪除的話,你的家人會在 0天內死亡,如果在看這封信的24小時內,傳給30個人,家不會鬧鬼。 把這封信傳給30個朋友,10天後, 你喜歡的人就會喜歡上你。如果不發,你媽媽會在1天後,被車撞死(很靈)不知 p.s被逼的是別人
你被通緝了!以下是你的罪行:::對朋友太好..又夠義氣..心地善良..純真貼心..>V< 本庭宣判 -罰你一輩子做我的朋友 沒得上訴 退庭 (傳給你的朋友) SD 30個人,,你不發,,你永遠都吾可以同你心愛既人1齊:;, 今天是罕有的[[我 愛 你]]日,,如果你收到這信..表示你將有戀愛 在143分鐘內傳送給10 個人.. 那麼,, 明天就是最好的一天, 快 ]
6:45番去煮飯=) 哈 個個都煮到好似打仗咁 搞到烏煙瘴氣 好熱好熱 流晒汗 濕晒 煮完有成功感 (雖然賣相麻麻 哈) 游水超舒服 水溫適中 浸下水就沖涼啦
游水 kaka 竟然k.o左個5個200蝶 有史以黎第一次呀!!! 成功感
做體能搞到個腳眼紅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