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格價團促競爭遏暴利 速訂公平競爭法保障市民 2008年4月16日
【明報專訊】消委會就大型超市與小型或獨立零售店出售的一些貨品,首次做價格比對,發現超市的售價普遍較高,貴了約6%至逾倍;在百物騰貴、市民飽受通脹壓力之際,超市的營運手法會否推高本港通脹,值得留意。現階段市民自保之道,只能多走不同店舖格價;以為民服務作為賣點的個別區議員或地區活躍分子以至區議會,都可以積極格價發揮監察作用,協助小型或獨立零售店提供售價信息。另外,政府應該加速公平競爭法的立法工作,從制度和法律上保障市民的利益。
超市不少商品貴過小店
消委會公布百佳、惠康和華潤萬家多項貨品的售價調查結果,發現2007年總平均售價較2006年上升4.6%,其中食油和食米分別上升16.3%和12.7%,牙膏售價平均升幅為15.6%,去年全球原材料價格飈升,貨品售價上升,只要在合理範圍內,市民都可以理解;但是除了這個年度調查以外,消委會首次所作的調查,發現超市出售的食品價格,普遍貴過小型或獨立零售店,個別價格差幅甚至超過一倍,對市民絕不合理。
消委會在3月27日和4月14日兩度派員到5家大型超市、3家凍肉食品店或雜貨店和3家小型藥房,以消費者身分直接購買食米、食油、食品和牙膏等11類貨品,兩次都發現超市的售價普遍較高,其中104克的公仔蝦餃,超市售8.9元至14.9元不等,雜貨店只售7.3元,差價最高達104.1%,這樣的差幅,甚為驚人,超市牟取暴利的營運手法,又多一個事實證明。
去年中通脹開始升溫,超市是否趁機牟利備受關注。最近半年來,曾有多個團體,包括由區議員和地區人士組成的「超市監察組」、民建聯等,分別做過調查,結論都是超市售賣的貨品,貴過非超市店舖,連同消委會新近兩次同類調查的結果,顯示超市貨品售價普遍貴過非超市店舖,是有根有據的。超市所賣貨品,種類繁多,目前揭發出來的情�G,應該只是冰山一角,因為許多市民的親身經歷,縱使不盡相同,但是相同的都有被「揾笨」的感覺。
例如有人在大型連鎖店購買洗頭水,售價接近300元,但是到附近的藥房購買,只需不到200元;同一個牌子的假牙固定劑,在超市賣64元,附近藥房只售40元;另外是同一個牌子的蒸餾水,超市售價較雜貨店貴一至兩倍,超市所售午餐肉、火腿豬肉,價格貴30%至40%不等。市民在超市被「揾笨」的經驗,可以說一人有一個故事,說之不盡。
為市民服務有用武之地
多年前,超市不斷擴張,傳統士多、雜貨店遭到擠壓,有識之士早已提出,如果超市獨大,變相出現寡頭壟斷局面,市民就會陷於任由超市宰割的處境,當時的這些顧慮,事態發展證明不幸言中。超市貨品繁多,提供一站式購物平台,對於時間緊迫的市民,特別是白領一族,下班後到超市採購,所需物品一應俱全,毋須四處奔波張羅,超市確實提供較方便的購物服務,但是貨品售價動輒高出數十個百分點以至逾倍,無論從任何角度而言,都不能說合理。
面對這種情�G,市民只能採取自保行動。首先不要被大型超市的宣傳伎倆所迷惑,事實證明什麼「至抵買」,經常只限於少數指定貨品,效用有限,市民應該到超市附近的小型或獨立零售店(包括士多、雜貨店和藥房等)格價,從衆多調查發現,這些店鋪出售的許多貨品,都較超市便宜,而且差距甚大。市民只要多跑兩家,既可節省金錢,又不會有被人揾笨的感覺,真正享受購物之樂,何樂而不為?
其實,許多市民都知道超市貨品售價高,只是他們不知道同類貨品在小型或獨立零售店的售價,因而無從比較,我們認為士多、雜貨店和藥房等,可做一些資料蒐集工夫,把它們出售貨品的售價,與超市做一個比較,將之清晰地展示在店舖門口,供市民參考。
今次物價飛漲的危機,對有心服務市民的人來說卻是契機,例如區議員、紮根地區的政黨人士,以至區議會都可以有所作為,例如組織退休人士、主婦或義工,每日到超市蒐集熱門貨品的售價資料,做一些標準展示牌,供小型或獨立零售店使用,展示資料,讓市民一目了然。士多、雜貨店和藥房這樣做,不但可以招徠生意,還可以透過競爭手段,遏制超市牟取暴利的不當行為。
連鎖大型超市已經形成寡頭壟斷,其他經營者的空間日益窄化,自由市場調節價格的功能,未能充分體現。在不完全競爭下,市場佔有率極大的超市集團任意提價的做法,會令通脹火上加油,衝擊市民的生活。除了市民以格價來自保以外,政府應該加快制訂公平競爭法,從制度上以法律來保障市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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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本人是以貨品在超市的最低價作為「物品售價基準」,因為多年(>5年)觀察發現,這個數值比較「現實」和「老實」。
看來香港需要一個物價wiki,才能防止商人們做得太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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