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想你,卻不露痕跡。
superyan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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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0 月 16 日  星期四   晴天


2014-10-16 分類: 未分類

 轉眼間,十九歲到了二十歲.
回想十八歲的那年,怎樣也意想不到今天的我竟會在這刻打字.

十八歲的天空,剛好和你在一起快半年;
那刻的我相信著永遠,也相信著能和你走很長很長的路.

十九歲的一半,我們已在一起兩年了...
兩年,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

十九歲六月的那天,
我大概忘記了為何自己會有勇氣
道出了分手二字。

即使心痛也要道別,你竟說好。
本奢望你會問原因,本奢望你會挽留。
但是,結果就是如此,你還是不肯為了我放下身段。

我了解你,但你不想了解我。

我愛你,但你不是像我愛你一樣愛我。

我們的曾經,很刻骨銘心。
我始終相信,快樂的日子是比難過的多。
但是為什麼,人往往會記住吵架的片段,而忘卻當中值得回憶的。

因為你,我有學懂珍惜。
但就因為我太珍惜你了,以致最後我失去了你。

很多人問,你們不是好好的嗎,為什麼要分開?
而我卻說,我真的很累了。

好朋友問,如果他現在重新追求,你還會考慮嗎?
而我想也不想就說,他不會的。

......

曾經,為了見你一面而汗流浹背;
曾經,為了得到你的信任而改變態度;
曾經,為了和你一起走回家的這段路而等多久也感到值得;
曾經,你會說愛我和我一起看光電影院正在上映的電影;
曾經,我們放學了會在一起到晚上十一點才捨得分開;
曾經,你會買開心樂園餐給我把我當成小孩般寵;


曾經,你甚少主動說過送我回家;
曾經,吵架了你會走很快撇下我然後發信息告訴我你先走;
曾經,我只需要你的一句別生氣了寶貝;
曾經,我只想你能主動牽我的手或是給我一個擁抱;
曾經,我很愛很愛你;

曾經,我為你傾心,我因你難過流淚。

......

分手那晚,我睡著了也在流淚;
分手第二天,我不會再因你心痛。

或許天秤與巨蟹真的不適合。
而我需要行動證明你愛我,
而你卻喜歡默默的付出。

大概這就是成長,吧
但願往後的日子裡,
我也能找到一個,會令我如此傾心的MR.RIGHT.

再見,我的愛。祝你幸福。

別恨愛,因愛,本來就很美。
只是愛錯了人,以致歪曲了對愛的看法罷了。
別懼怕去愛,因為你永遠不會知道你的下一任會否就是你的對的人。

我會等,即使最終遍體鱗傷。
 

-后記:

學會珍惜,學會愛自己,別付出太多。

發表時間:2014-10-16 12:47 AM  [ 訪客留言(2)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