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以字抒情
話說公元六世紀時有位教皇將人類的所有罪行分成七種
分別是驕傲、憤怒、妒忌、不貞潔、貪食、懶惰和貪婪
一直以來,七宗罪都是神學其中一項重要的議題
我沒有宗教信仰,亦對神學沒有興趣
只是覺得西方人對人的劣根性的分法有精闢的見解
我不想把七宗罪的內容都打一遍
只提及我們年青人最常犯下的四宗罪
也實不相瞞,這四宗罪我也犯下了
若在古代歐洲,教會組織有權力以犯下任何一條罪就判你死刑
驕傲(Pride):
一種自我膨脹的心理狀態,使人過份陶醉於優越感中
過份的自滿也許使人顯得充滿自信,然而思考上的盲點也隨之增多
自古以來,驕傲的人從不討好,亦通常沒有好下場
憤怒(Wrath):
怒火帶來破壞,憤怒使人陷入片面,狹隘的思考胡同
正義的憤怒也許能助人解決困境
但更多的憤怒只是在愚昧的作祟下而激發
妒忌(Envy):
妒忌蒙蔽了我們的雙眼,遮蓋了客觀公正的心靈
使我們待別人如敵人,將朋友的真摰慰問作當糖衣毒藥
它能使人身敗名裂,面對他人的不幸袖手旁觀,看到別人悲慘的遭遇而感到快樂
但丁說過:「對自己資產的喜愛變質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擁有者的慾望」
懶惰(Sloth):
任由時間白白浪費而不作任何行動
應做的事情沒有盡力去做
使其他人要付出更多來填補你因懶惰而造成的失卻
我不相信有人能完全擺脫七宗罪對人性的枷鎖
認識七宗罪是為了讓人明白到人性醜惡的可怕
使自己盡量不要犯下七宗罪
雖然不可能
但可以作為一個人生的指標
一個行為準則
一個無形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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