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日常生活
昨日放工後如常到柒拾壹門前等候小巴,忽然有幾聲怪響在身後上方傳來,初時我不以為然。結果證明我太大意了。
一粒黃色的塑膠子彈從柒拾壹上方的屋村平台射出,準確地擊中我的背部。一陣疼痛感驟然襲來,剎那間,恍然大悟,我成為槍手狙擊目標!剛剛那數下怪聲就是槍聲!
基於本能反應,我在最短時間內,衝回有屋頂掩護的地方。同時檢查背脊傷勢,還好我皮粗肉厚,只是腫了一小块,很快就不疼不痒。
有謂明槍易擋,暗箭難防,我平生最討厭那些躲在暗處傷人的鼠輩。這根本是膽小怕事的表現,為什麼有勇氣去做,卻沒有勇氣承認?套用一句網路流行用語"又要威,又要戴頭盔"完全是這班鼠畜的寫照。想用玩具槍射我,行!只要光明正大地地現身射擊,我扮演個移動槍靶又如何?大不了我又搞把手槍,來一場槍戰吧。
不過我也應慶幸這次射我的是小孩(這種十多元一把的垃圾玩具槍,只有小孩才會買),如果換作大人,一個有心拿路人作試槍的槍械狂的話,配上一把充滿汽並填裝鋼珠的汽槍,足以在近距離內把人射出血來,傷口腫足半個月。換作職業殺手的話,我早就一命嗚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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