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亂語
每個人都曾經有不甘平凡既心態,覺得人生在世,不做點轟然大事,名留青史,或者遺臭萬年,有點兒枉為人。
其實我們在年幼時就有這樣的想法,小學時期,老師發問問題,同學們都爭先鬥快舉手搶答問題,當老師點到自己個名那一刻,心臟似停止跳動,一股信心卻從心底湧上,整個人腰骨挺直地站起來,將答案大聲喊出。答對的話,故之然會飄飄然,仿佛剎那間,地球圍繞自己而轉動一樣。這種愛出風頭既想法,本質無非想別人認同自己。
人大了,終於明白到,名留青史/遺臭萬年既方法,不在舉手答問題、不在考到第一名、亦非徒手打死鄰居的狗。而是去做人類史上從未做過既事,聽起來好像很難,實情是‥‥‥好鬼難。畢竟文明既發展上,已經出現過太多巨人,即使站在他們肩膀上苦苦鑽研,亦都難有寸進。何況不是每個人都是天才,不是每個人都有潛質。
不過,退而求其次的話,出名,還有第二種方法,就是去做世上99.9%的人都不敢做的事。好不負責任地話你知,犯罪,佔了其中絕大多數。
以打劫來說:想成名,單靠普通地打劫還遠遠不夠,要打就要打得更徹底。比如一進店內就得一輪亂射,強調子彈無眼,同時警告眾人不得交談,否則說一句得挨一槍,當然要說得出,做得到。店員見到如斯無人性的匪徒,日後接受訪問時,定必添鹽加醋,形容劫匪為一個喪盡天良兼狼心狗肺的十惡不赦之人。更重要的是在作案現場刻意留下線索,例如掉落的絲襪面罩,刻意寫下的一串神秘數字等,更甚者,可以找個同伴將作案過程拍下,再發送給各大媒體,在傳媒鋪天蓋地的報導下,閣下的大名定必街知巷聞。當然這種出名是遺臭萬年。
亦有一種名留青史的打劫,那就是劫富濟貧。西方有俠盜羅賓遜,日本有石川五右衛門,香港亦曾出產了海盜張保仔。他們不單只出名,更成為傳說,為後人所祟拜,能將打劫這樣種劣行幻化成傳頌千古的英雄行為,上述三人皆熟悉箇中巧妙。他們有幾個共通點,第一,所劫之人的財產必然是不義之財。第二,將不義之財盡數歸還貧民,如所謂”還富於民”。第三,自己永遠保持清貧形象,才得以讓他人膜拜。
當然,上述方法只是胡扯,若有人刻意模仿,或以相似手法作案,本人並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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