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戲量的行為真是令人費解。此時一個個蜚短流長的事件就漸漸浮上水面:騷擾女途人,趕走同樣在場表演的伯伯,還有不斷做出一些無聲阻嚇。姑無論這些事情是真是假,單憑一點:「他們的演出令人感到厭惡。」,我覺得制止他們那麼放肆的行為是必需要的。厭惡他們的表演並非因為他們拙劣的演出,而是他們對整個環境變得缺乏了真正藝術的意義。我看藝術的看法是,表現藝術者將他想帶出的意思給予觀眾一個強烈的同感或者印象。但當一切所為變得擾人的時候,其實還有誰會支持你們這些所謂為藝術而努力的人嗎?自由一詞說之容易,但得來不易,既要滿足自己,也要尊重別人。沒有任何人想破壞一個和平的氛圍,卻因好戲量的自私讓旺角行人專用區淪為一個香港文化的其中一個污點,贏得支持者的掌聲,卻得不到一貫人的認同,值得嗎?
偶爾小弟亦會路過旺角行人專用區,對他們的表演亦不以為然,反正我對戲劇真的沒有特別的興趣。但是他們常常在該地方最繁忙的時候進去表演,造成一定程度的阻塞,難道這不是一個擾人的表現嗎?請好戲量的支持者認真反思他們對旁人的影響再作定論吧。藝術給予的自由不是你們肆意莽為藉口,既然沒有申請表演牌照,為何仍在做一些走鋼索的行為呢?小弟從來沒有趕絕好戲量的意思,只是我覺得好戲量阻塞路道問題嚴重,需要加以控制。旱衛自己的團體這個反應,我認為無可厚非,但卻說反對者們是否真的反對,還是「為反對而反對」呢?我覺得這個論點毫無支持自己立場的效力可言,因為我相信各個反對好戲量的人都認為反對好戲量是一場革命,是為了改善旺角行人專用區,毫無選擇下才要為他們在心中的不滿而發聲。理所當然的是,在「好戲量」的支持者們為好戲量作出的「藝術貢獻」而反駁這場反對行動是扼殺藝術之際,其實我們這群人也有一個權利去表達對好戲量的不滿,擁有自由的人的而且確不止你們這一群。
然而好戲量的支持者們知道有反對聲音的時候,卻吐出了一大堆「藉口」。我們就有了「鐵證」,就是好戲量的表演引致行人專用區的阻塞,是可以用肉眼可見的,是無可否認的。我們並沒有打壓藝術,否則在尖東表演的藝術家們,早已被我們排斥了。我想問的問題是,為何他們的「藝街人生」會是這麼的長,這麼的受別人敬重呢?無他,他們給予我們一個專業的表演,友善的態度以及給予其他人一個選擇權,選擇留下看表演或是擦身而過。造成對任何人的不便,這是好戲量必需要負的責任。
請記住「空穴來風,未必無因」這個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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