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診所-精神病患者犯罪持續上升法律盲區執法尷尬
沒有工作,他經常去哥哥家“蹭飯”,弄得一家人很是討厭他。事發前數小時,他在半夜時分餓得實在受不了時,又到姐姐家去敲門,大家沒給他好臉色,他吃了一半的飯,就賭氣走了。事發頭一天,他下樓時遇見放學回來的小侄女,馬上張羅給她煮飯,又被冷淡地拒絕了... ...
據他同院的李大伯說,他的變化可以追溯到去年8月份,那是他失去工作不久的日子。鄰居們發現他整日呆坐,一句話不說,獨自抽悶煙。有時當大家休息時,他又大聲地唱歌,他甚至大半夜坐在院中的鞦韆上,害得半夜回來的人以為撞上了“鬼”,院中的小朋友找他玩,他半天沒反應,回過神又擰住人家胳膊不放... ...而這一切就發生在案發前三四天。
一位和他相識十幾年的老街坊說:“他遇到不順心和挫折時,沒有人關心他,他自己也不懂得排遣,只會鑽牛角尖,最後把自己變成了壞人 ... ...”
■鄭民生是否做“精神病”鑑定?
3月23日早晨7點 20分前後,41歲的原社區醫生鄭民生,手持25厘米長的匕首,將陸續要進入福建南平市實驗小學的13個小學生,殘忍地揮刀砍死8人,重傷 5人,而這一切過程,前後相加不過 55秒。
據悉,現場的監控錄像,清晰地記錄下他行凶的整幕悲劇,但沒有一個人能自始至終觀看完其殘忍如獸的作案全程。然而他的熟人,街坊和過去的患者卻一直認為鄭大夫是一個和藹可親的仁者。是什麼使得這個過去的“仁者”蛻變為今日的“屠夫”呢?
當地記者走訪了一切知曉他經歷的親人和街坊,補錄下他行凶前37個小時的所作所為。調查顯示,這個 41歲的男人一直是單身,去年失去了在社區的醫生工作。之後很長一段時間,他四處求職始終未果;不久前他曾想和當地一位老人學習做蛋糕。
長期以來,對一些罪大惡極,民憤極強的殺人惡魔是否在偵查起訴,審判定罪前先進行客觀的,科學的,生物醫學意義上而非社會學意義上的精神病司法鑑定,一直是一個耐人尋味的話題。不管是依法還是按理來說,對這部分有人格缺陷的殺人犯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應該是個前置的,必需的程序,這既是對死難者負責,同時也是賦予一個加害人是否要承擔罪責以及承擔多少罪責的權利保障。與馬加爵,邱興東一樣,同樣折殺多人壽命的鄭民生的精神病司法鑑定,也成了廣為關注的話題。
記者注意到,當地有關部門,事發第一時間否認鄭有精神問題就醫的既往記錄,之後,又澄清事發後曾帶他去做過精神病司法鑑定。這一說法得到了福州市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的證實。
福州市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的一名工作人員曾在電話裡告訴記者,鄭民生3月25日被警方押送到該院司法鑑定中心做精神病鑑定。按“法醫精神病鑑定程序”的規定,委託司法鑑定的辦案機關應向鑑定中心提交被鑑定人的案件情況,疾病情況和病歷資料以及被鑑定人的個人資料,社會資料等。
參加精神病司法鑑定的人員應不少於 3人。在實施鑑定前,鑑定人應預先閱卷,了解案情,做必要的核實。對疾病的診斷要有科學依據,對各種法定能力的評定和因果關係的評定要準確。在做出鑑定結論後,鑑定人應簽署鑑定意見。一般需要15個工作日才能出具鑑定報告。
記者隨即聯繫了南平市委宣傳部通聯站負責人餘仕軍,希望對此消息求得印證。南平市委宣傳部負責人對此說法予以否認。他告訴記者,檢察院已經批准逮捕鄭民生,可以認為鄭並沒有精神病問題,因此對鄭民生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的說法並不可靠。
記者採訪獲悉,批捕能說明犯罪嫌疑人此前沒有發現是患精神病的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但由於司法機關掌握了是否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精神病鑑定的權力,因此,司法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患精神病時並不需要負有舉證責任,只是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屬的申請決定是否啟動司法鑑定程序,不過,對於不進行精神病鑑定的,通常會說明理由。但司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認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病因而要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時,該機關必須出具司法鑑定,負舉證責任。
由於我國目前是否對嫌犯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的啟動程序控制在司法機關手裡,只有司法機關認為嫌犯有精神病嫌疑的,才會決定是否為其做相關鑑定。最關鍵的是,這些司法機關對他們判斷和決定的標準不負有舉證責任,因此,一句話,就是是否該做精神病司法鑑定,全由司法部門自己說了算,否則,嫌犯自己,家屬,辯護人再申請也沒有用。
精神病患:十一年持續上升
九年前的初春時節 - 2001年3月底,江澤民總書記給時任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的布倫特蘭寫信說:“精神疾病已經成為全球性重大公共衛生問題和較為突出的社會問題。“這是中國領導人對精神衛生問題嚴重性的準確描述。
此前兩年,同樣是在春季,“人民日報”曾發表消息稱:“精神障礙在我國疾病總負擔中排名居首。”文章指出,按照國際上衡量健康狀況的傷殘調整年指標評價各類疾病的總體負擔,精神障礙在我國疾病總負擔的排名中,已超過了心腦血管,呼吸系統及惡性腫瘤等疾患。各類精神問題約佔疾病總負擔的1 / 5,即佔全部疾病和外傷所致殘疾及勞動力喪失的1 / 5。
而今11年過去了,中國精神障礙的患病率繼續呈上升趨勢。衛生部提供的資料顯示,精神疾病在中國疾病總負擔的排名中居首位,重性精神病患病率由20世紀 50年代的2.7 ‰,70年代的5.4‰,上升到80年代的11.4‰。到了90年代,1993年國內抽樣調查顯示,發病率達 13.47‰,全國約有 1800萬精神疾病患者。可惜的是,進入 21世紀後,我們未進行全國規模的精神障礙調查。
然而有目共睹的是,由失去控制的精神病人肇事引發的惡性案件近來時有發生。統計顯示:精神病患者的肇事率為 10%,其社會危害行為不容忽視。央視新聞調查顯示:精神病人暴力事件每年造成的嚴重肇事案件超過萬起。
專家指出,一批特殊的弱勢人群 - 人格缺陷產生的“精神乞丐”正在形成,而對這部分人的心理關懷和關注還遠遠沒有提上日程。要想構築一個安寧的社會,社會必須及早建立預防機制。
精神病人犯罪:令人不寒而栗的數字
有關精神病人殺人,傷人的報導不斷成為熱點話題,不能不讓人覺得精神疾病話題非常沉重。僅以 2004年為例,據不完全統計,光是見諸媒體的惡性案件就有數十起。其中負面影響較大的有:
1月7日,東莞市公共汽車總公司的一輛公共汽車被一名精神病患者劫持,撞傷兩人; 4月20日,甘肅一名精神病男子在一小學手持菜刀將 15名學生及兩名當地農民砍傷,7月27日,長春市一歹徒持刀劫持並殺死女人質事件,有報導稱該嫌犯患有間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徐和平在北大第一醫院幼兒園持刀行凶,砍傷 18人,其中1名兒童傷重死亡。隨後警方證實犯罪嫌疑人有精神分裂症病史,9月30日,任課教師劉紅文持刀在湖南省廣宜鄉中心小學行凶,造成學生四死九傷,65人被劫持。後據調查,劉應聘時隱瞞了精神病史,10月30日,有10年以上精神病史的葛某,懷疑自己被醫生當成試驗品,手持利斧衝進鞍鋼某醫院醫生辦公室,將午休的女醫生郭某砍死,12月3日,精神分裂症患者劉志剛持刀翻牆闖入吉林某鎮中心小學,砍傷正在上課的12名小學生,12月26日日,一個從哈爾濱飛往廈門的航班上,一精神病男子在飛機上拿著刀以自殺相威脅讓飛機改飛台灣,後被制服... ...
統計顯示,精神病患者的肇事率為 10%。
北京安定醫院司法鑑定科田祖恩等醫務人員通過對 1984年至1996年共13年間的1515例精神病刑事鑑定案分析得出結論:在接受刑事被告精神鑑定案的1515例中,患有精神疾病者1248例,約佔 82%。而這些精神病人所實施的社會危害行為,以侵犯人身,侵犯財產和妨害社會管理秩序三者為主,共佔 94.1%。而如果精神分裂症實施社會危害行為,發生人身傷害事件的可能性將會在50%以上,這一數字實在令人不寒而栗。精神病人刑事作案,以蓄謀,衝動二者為主,共佔 81.9%,其餘依次為隨機作案和無目的作案。
法律心理能力包括辨認與控制兩大心理功能,是我國“刑法”判定精神病人刑事責任能力的心理學標準,從前我們稱之為精神病人的“法律能力。”而一個人如果喪失了對其行為目標的辨認能力,自當無從談起對自己行為能否控制。根據我國“刑法”,精神病人作案時的辨認和控制能力二者之一因病而受損時,便可構成無刑事責任能力評定的條件。以上資料表明,精神病人作案時其法律心理能力無障礙者佔 14.9%,辨認能力受損者佔 47.7%,控制能力缺乏者佔 37.4%。
■精神病鑑定:執法者的尷尬
社會之所以對嫌犯的精神病司法鑑定這麼關注,源於法律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有特別的規定。我國“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海南省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委員會技術鑑定組近幾年每年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鑑定 100多例,其中近80%為刑事案件,絕大部分被鑑定者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無刑事責任能力。
有關法律人士曾對精神病人的刑事犯罪進行過統計,發現殺人的佔 91%,平均每名被監管的精神病患者殺 1.85人,最多的殺死 7人。
90年代末,雲南省澄江縣農村的一名精神病人殺死了一名兒童,經過司法鑑定為精神病後,由於無法定罪,而其家屬又因為經濟困難無法對其治療和監護,只能任其繼續在外面自由活動。一年後,該精神病人先後又殺死 6名兒童,因為其認為後者是“外星人”。這樣一來,當地警方也無法處理,只能違法將其長期關押,限制其活動。
關押審判肇事的精神病人無法可依,免責放掉又無法對社會交待,給家屬一個慰藉,使得執法者陷入“兩難”困局,很多精神病患者作案後因不具備法律上的責任能力而免於刑事處罰,收容到收容所對其治療又非常不利,甚至會使其病情惡化,而讓他們回到社會,又會成為社會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這就形成了一些地區的執法人員不願對精神病人做司法鑑定。
昆明市一名警察對前來採訪的媒體說:“其實我們都希望嫌疑人是正常人,那樣該判刑就判刑,該槍斃就槍斃,我們的工作也好做,但是現在許多嫌疑人都有精神病,而受害者和家屬對我們就很難理解了,要么覺得我們不依法辦事,要么認為我們無能。“
更有檢察機關人士指出,儘管關押精神病人無法可依,但在監獄裡關押著的精神病罪犯,這類人在監獄裡會出現肇事,自殺等情況,這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
北京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質疑道:“或許把精神病人收監,或者處決,對於執法者來說是最為簡單直接,也最好對社會交待的方法?”
■精神病人:百分之九十未享受有效治療
早在上世紀末,安定醫院副院長,北京市精神衛生保健所所長王樂輝先生就曾說,對人類精神衛生的重視程度,標誌著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康復部薄紹曄主任幾年前就說,在中國只有很少一部分需要住院的精神病人能得到治療,其餘百分之九十多的病人不能享受到有效治療。精神衛生問題成為與發展過程相伴而生的日趨嚴重的社會問題。
權威人士認為,由於生活節奏加快,競爭加劇及其他社會因素的影響,精神疾病患病率確實呈直線上升趨勢,而與其他醫學專業比較,精神疾病的防治又處於相對滯後狀態;另一方面,社會對精神疾病的認知程度也決定著事態的走向。比如以對自殺的認識來看,我們應該首先明確一點:對自殺的關注度與對自殺的認識有關,其基點應是:自殺只是一種社會現象,而不是社會陰暗面。
1999年,世界衛生組織協會資助一些國家開展調查,正式注意到對精神病人的歧視問題。我國專家在調查中發現,目前社區公眾所持的態度普遍偏消極,多數不願意接受精神病人回到社會中去,病人及其家屬在就業,婚姻和基本的人際交往方面都受到嚴重影響。許多人對精神疾病的認識還停留在應把病人用工具“關鎖”起來的階段。
嚴峻的形勢,迫使人們不得不探索新的途徑和有效的方法。幾年前,殘聯嘗試在全國每一個省選一個城市和一個縣,在覆蓋 7000萬人口的地區,開展精神病防治康復試點。隨後又在覆蓋兩億人口的238個縣市,大規模地開展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精神病人經歷了從“關鎖”到“回歸”的歷程。
資料顯示,由此而來,重性精神病監護率達 93.2%,精神病患者顯好率為 71.8%,社會參與率為 62.6%,肇事率由約 10%下降到0.37%,並解除關鎖近3萬人。
■“精神衛生法”:懷胎二十年
世界上第一部“精神衛生法”誕生於 1838年的法國,迄今已有170餘年,我國在1991年就有了“精神衛生法”的第10稿草稿,但至今仍未立法。
據悉,1987年的8月份,世界衛生組織與中國衛生部,公安部和民政部及其他部門合作,在天津舉行了首屆司法精神病學及精神衛生立法研討會。隨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的立法起草工作便緊鑼密鼓地加緊進行,至1991年7月,該法草案的第10稿已經孕育而成,但是至今,該法仍沒有出台。
有關專家告訴記者:我國精神衛生法規不健全會影響對精神疾患人員合法權益的保護:包括治療,求醫,就業,救濟以及不受歧視等。同時,從事該職業的工作人員的基本權利的保障也會受到限制。
與西方相比我國的精神疾病防治有很大差距。首先在於國家經費投入過小。比較數字可以看出來,精神衛生投入佔衛生總投入的比例,國外占到20%左右,中國只有1%,而精神衛生疾病占到了所有疾病的20%。
從從業人員來講,中國有1.5萬名精神科診所醫生,而嚴重的精神病患者有1600萬。另外這 1.5萬名中的60%,不具備本科學歷。我們的人口是日本的10倍,精神科醫生人數卻和日本差不多。
世界上第一部精神衛生法的內容包括:精神病患者與罪犯的區別,對精神病患者的人道處理;精神病患者治療設施的管理義務等。
英國於 1959年頒布了精神衛生法,規定對於精神病人的治療和處理應遵循自願的原則,並使其與軀體疾病治療享受同等的待遇。鼓勵精神病人自願入院,並對非自願病人的強制性住院,規定了嚴格的程序和時限。同期在美國,法律也賦予精神病人以“治療決定權”,“治療拒絕權”和“最小限制性選擇權”,強調把病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據了解,除西方發達國家外,截至上世紀末,以中國所在的西太平洋地區的國家為例,除中國以外,僅有老撾和馬紹爾群島沒有專門的精神健康法律。
■精神病誘因越來越多,怎麼辦?
專家指出,誘發精神疾病的因素主要有:生活節奏的加快導致社會普遍的心理緊張,社會轉型時期價值觀念混亂甚至解體造成普遍的無所適從感,社會嚴重分化造成的心理失衡,以及人的期望與實際的落差增加等。因此必須直面社會轉型期的危險誘因。
2000年至2004年,全國曾發生過數起一線派出所民警因工作壓力過大引發心理疾患或自縊身亡,或開槍打死打傷同事家人的情況。
中國社會心理學會副秘書長,北京社會心理學會副會長許燕及她的課題組,通過對 4855份有效樣本量的公安民警“心理枯竭”的調查得出結論:警察情緒疲憊和去人性化程度最高。
許燕認為,要想解決問題,涉及三個層面:社會,組織和個人。從社會層面看:問題本身是由社會引起的,當然要從社會的角度予以關注。
比如有專家呼籲,必須建立相應的心理干預機制。但是就目前中國國情而言,還有一定的難度。我們現在的心理諮詢機構的從業人員,非心理專業,非醫學專業,甚至初中畢業生,經過短期培訓就可上崗。
另外,從組織和政府兩個層面看:政府一定要有政策性的支持。全社會應強調“以人為本”,不能過分關注經濟,而忽視人的自身發展和問題。不要過分關注“效益指標”的考核,比如說警力不足,必須有賴於政府強制性政策的調整,像今年出台的公務員強制休假制等。國外警察平日保證 8小時工作制,遇突發事件加班後,就可休息不會“連軸轉“。
在工作環境中,應構建良好的工作氛圍,領導應學會如何去有效激勵員工。從個人角度看:要學會調整自身心理和生活理念,樹立良好的價值觀,調整自己的奮鬥目標和性格,並選擇恰當的鍛煉方式。
社會轉型:必須小心看管的“炸藥包”
根據中國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顯示,目前中國每年約有 25萬精神疾病患者死於自殺。這一數字,是衛生部,民政部,公安部和中國殘聯 2001年聯合召開的第三次精神衛生工作會議上透露的。該會議還透露,1982年各類嚴重精神疾病的終生患病率為 12.96‰,到1993年上升為 13.47‰,而且這樣的上升趨勢一直在保持著。
有報導稱,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中國有心理問題的人數有2億至3億人,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數已超過 1600萬人,精神疾病負擔到2020年將上升到疾病總負擔的1 / 4。但是,目前超過 2600萬的抑鬱症患者,僅有不到10%的人接受了相關藥物治療。
中國精神疾病患者逐年上升引起了人大代表的關注。今年“兩會”期間,來自衛生醫療系統的全國人大代表施作霖建議,盡快出台精神衛生條例,加快立法工作,保護精神病患者及精神科工作者的權利,目前上海,北京,寧波,杭州等地已出台相應法規,將精神衛生體系納入公共衛生和財政保障體系,政府開辦的精神衛生專科醫院和心理諮詢機構應財政全額撥款或大比例財政撥款,以體現公益性;有關部門應加緊研究將心理測試,治療,諮詢的項目納入醫保報銷範圍的可行性,解決患者後顧之憂。
專家特別強調的是,我國目前正處在社會轉型期,當一些人面臨前所未有的就業,婚姻,子女,養老等生存壓力時,他們的無助和挫折,往往都可能成為一觸即發的“引子”。而從一般心理障礙到嚴重精神疾患之間,還有一段距離。他們中的許多人,平常看起來和常人毫無二致,但是這並非意味著他或者她就是完全健康的。或許,一個“導火索“的不期而至,就會在瞬間點燃這個”炸藥包“。
不久前,有人曾針對各種弱勢群體的心理健康現狀做過一項調查。85%的老年人或多或少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心理問題,如對上海市1447名60〜79歲老年人進行調查發現,嚴重心理問題檢出率為 10.64%,其中憂鬱症佔 31.17%,焦慮症34人,佔 22.08%。婦女的心理健康狀況總體上較為良好,但更年期婦女,農村婦女,妊娠期婦女,賣淫婦女等群體存在較多的心理問題。對聾啞學生的調查表明,81.33%的學生處於一般焦慮水平,2.67%的學生具有明顯的焦慮傾向。對離異單親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調查發現,家庭結構對兒童的心理健康有著直接而深遠的影響,離異單親家庭子女多存在著自卑自責,冷漠孤獨,焦慮衝動等心理問題。
每年春運,我們都會聽到農民工在擁擠的列車上突發精神病的新聞。
國外:有人的地方就有心理諮詢
據悉,在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大多數國民都不會缺少兩種私人醫療服務,一是牙科醫生,二就是心理健康服務。心理健康服務對於他們就是生活的必需品。在美國,甚至於大多數人一遇到生活中各種大大小小的心理困境時,首先想到的是向自己的心理醫生求助。
與之相反,在中國,心理健康服務沒有重視,我們遇到問題一般總是先想到找家人或朋友傾訴,但是他們沒有專門的心理知識,無法正確地去排解心理障礙。再加上像鄭民生一樣內向的人,也無法敞開心扉。
當心理治療在國外已是一個比較發達的產業,中國至今還沒有一個正規的心理治療培訓機構。更重要的差距在於整個社會的精神衛生意識:國外看心理醫生很正常,中國卻很少有人會這樣做。
中國社會心理學會常務理事,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諮詢委員會副主任鄭日昌教授介紹說,國外不管是學校,企業,還是軍隊,社區,甚至監獄,可以這樣說,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心理諮詢機構,不管是官辦的還是私人的。
一些大的公司和企業會在自己內部設一個專門的獨立的心理諮詢機構,也可採取被稱為的EAP(員工援助)的形式,作為一項福利,像買保險一樣,委託某一心理諮詢機構,按員工人頭,每年將一定款項劃撥到該機構去。在此過程中,員工遇到心理問題可隨時去諮詢,由企業買單,不用員工自掏腰包。這說明在西方發達國家,為員工建立必要的心理干預機制,是很普遍的現象。
鄭教授強調,解決心理問題,一定要用專業的科學的方法,還要有專業的心理諮詢隊伍。因為它既不是身體疾病,也非思想品德問題,而是一種心理困擾,心理障礙,心理疾病。它牽扯到社會各色人等,涉及婚姻,家庭,子女,事業等方方面面問題,一定得由心理諮詢,心理治療的專業人員來做,這樣才更有利於社會安定。
國內:立法,出錢關懷精神病患者
■黑龍江:基層醫療免費管護重病患者
2010年3月28日,黑龍江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現場會議在大慶召開。今後黑龍江所有社區醫院和鄉鎮衛生院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將免費為全體居民提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務,包括定期隨訪,監督服藥等。
另外,黑龍江省將建立健全由各地市主管領導任組長,衛生,民政,公安,司法,教育,社保,財政以及殘聯等部門和團體組成的精神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精神疾病患者治療,康復,就業,收養和福利待遇等問題。
據悉,目前黑龍江省患精神疾病人群約 54萬人。由於目前很多精神病患者沒有經濟能力長期住院治療,所以很多都散落在家中或者社會上,因此,中央財政提供專項經費 686萬元在全國實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項目,簡稱為“686項目”。截至去年底,該項目對重性精神病人建檔立卡5900例,免費住院263例,免費給藥 1350例,12例解鎖。
■杭州:受害人可申請補助
2007年3月1日,杭州市正式頒布了“杭州市精神衛生條例”。杭州市的做法是,精神疾病患者在發病期間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其本人及監護人均無力承擔賠償責任的,受害人可以向市,區縣人民政府申請適當補助。
■上海:禁止遺棄精神病患者
上海出台的精神衛生條例對精神疾病患者權益的保護作出了規定,禁止歧視,侮辱,虐待,遺棄精神病患者;禁止非法限制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未經本人或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公開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以推斷出其具體身份的信息等。
■江西:財政出錢破解“武瘋子”難題
2007年以來,江西省把收治管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作為加強社會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收治管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經費,由財政列入預算予以保障,確保這項工作順利開展。據悉2007年江西省精神病人肇事肇禍引發的刑事,治安案件,比上年分別下降了76%和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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