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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6,2006
現在本人作出嚴重聲明~吳傑傑輕重不分, 沈迷女色, 現被判不可踏進我們家~
早在星期日去拜阿文的爺爺的時候, 都講過話會在清明節當天, 一齊去拜芬姑姐,只不過未約實時間。
到了清明節當天, 大家都差不多到齊的時候, 發現原來漏左叫傑傑, 於是馬上打電話叫佢出席。
可是, 他在下午2時的時候, 仍然熟睡當中, 所以唔出來拜芬姑姐了.(大多因為玩通頂啦)~OK, 甘傑傑你就繼續休息啦, 我地都唔迫你出來啦, 畢竟我們昨天忘了通知他時間。
到這裡, 我們都唔覺得嬲的。
但, 我們大約四點左右拜完芬姑姐, 準備離開並去我家時, 諗住睇下傑傑訓醒未, 叫他一齊出來玩。
此時, 他竟然已經跟他的那個所謂女友, 到了西貢郊遊中~~
我們叫他過來, 他又支吾以對的回答。
最終, 我說"你不用出來了~!!"
他實在太過份了~
起唔到身去拜芬姑姐, 卻起到身去郊遊!!!?
甘大個人, 都唔識得分輕重!拜芬姑姐是一件重要的事, 但他卻可以這樣子。拍拖郊遊, 幾時唔去得~
甘究竟是他真的不懂得分事情的輕重, 定係他真的覺得拜芬姑姐比不上去郊遊重要呢~~!!!
他自從交了這個女友之後, 真的越來越不像樣了~!!!
好嬲~好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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