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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覺得對不起那些鼓勵着我的英雄們。農夫寫過很多的鼓舞人心的歌,激勵人不要放棄自己夢想,不要被人小看,堅持自己,對自己有信心。這首「你的志願」就是寫人為了現實而放棄了夢想,失去了許多珍貴的東西,或許埋沒才能,或許失去獨特的個性,過着無味的人生。這唏噓的感覺,驚惕人不要放棄「志願」這東西。聽完之後,仿佛若有所悟,然後充滿鬥志的......繼續打機?
然而,要放棄之先,首先要有東西可以放棄。這就不能套於我身上了。歌詞中的「波衫」、「相機」、「咪」、「結他」、「單車」等象徵物,我無一能涉獵到,至於我自己的志願是什麼?我曾經覺得寫故事是挺有趣的事,人們問起我有什麼理想,我答:作家。但似乎只是找不到更好的答案而這樣回答。當下筆寫的時候,就發覺自己不是一個精於寫作的人,即是沒有這天份。或許,可以慢慢鍛鍊出來,但我卻沒有十分的熱衷去研讀文章,不像那些狂熱的追夢者,努力去實踐。
然後,我試過跳舞,當初覺得跳街舞是很有型的,不斷在轉。那時候,剛好我級掀起了跳舞的熱潮,很多人都跳舞,於是我跟風。不過瘦弱、膽小的我就幾個基本動作都十分吃力,又不是勤於練習,又怕痛,於是最基本的倒立我都沒練好。最大的問題,是走出去跟人「BATTLE」時候完全沒有自信,就連自己在做什麼都不知道。基於這等理由,我放棄了,我不但沒有學到想學的招式,連基本的都沒做好。
簡單而言,就是沒有一個令自己熱愛的興趣,不能堅持,會因練習時的無力感而放棄。如果要說,打機應該是令我風靡的一件事了,打了十年仍沒有放棄,甚至無法自拔。難道我的餘生會打機渡過?
Sorry,I can't belive I can 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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