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係yahoo blog度,有人發過以下ge文章比我:
靜玟,今年 3歲。 沒有 眼睛和嘴唇。 已經死了。 看完不傳者- 靜玟今晚一點會在 床邊看著你喔。今晚會在天花板上看著你喔,還會一直叫著你的名字
在1994年6月29號,某人因把這封信刪除,第二天他突然死亡 , 被人發他的屍體,連醫生也不知他突然死亡的原因 , 身邊的親人先後因連串的不明原因死亡和人間蒸發。如果你把這封信刪除的話,你的家人會在5天內死亡,如果你在看 這封信的24小時內,傳給30個人你家人不會鬧鬼。 把這封信發給你的30個朋友,10天後,你喜歡的人就會喜歡上你。如果不發,你媽媽會在50天後,被車撞死(很靈)不知道誰傳的 , 雖然很煩但為了媽媽所以原諒我,我也是被逼傳的
我覺得呢篇文章真係好無聊咯,d人作佐呢篇文章之後就發比其他人,
好多人都照佢甘做,發比30個朋友。當然,我都5例外,當我收到呢篇文章之後我都有發過比其他人,但當我再次收到第二篇呢篇文章之後,我終于忍5住,要寫下呢篇日記。
我諗深一陳,平時我成日都話自己5迷信,但點解當我收到呢篇文章之後就會甘驚,甚至蠢到真係信佢去發比其他人呢?
我覺得,其實呢d野根本就5需要甘驚,呢篇文章寫ge野其實都只係其他作出黎ga姐,
所以我決定5再做埋d無聊同愚蠢ge也,5再發比其它人路。
5知你地又有咩意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