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找到一句很精警的話:[人是群居的動物。群居意味著我們為了生存,不得不依賴其他人,學習與他人相處。]
儘管沒朋友如我一樣,也不得不遵守這句話
在現代社會,幾乎沒有任何人能夠不依賴別人而生存
所以,其實他人的感受與我們息息相關,並不是和我們沒有關係的
例子有不少:
餐廳要考慮別人的口味推出食物
衣服要考慮現代人的審美觀去設計
遊戲要考慮玩家的心理而製作
程式要考慮用家的需要而編寫
以上例子或者都只是從老闆或者企業的角度去出發,或者去找些個人些的例子:
員工工作時要考慮到老闆的要求而工作
所以,別人的思想並非與我們完全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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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每個人的思想不一樣,也許我們不能夠強迫他人改變他們的思想(洗腦除外)
強迫他人去改變也不人道.
但要考慮到他人的感受,難道我們要改變自己的思想的迎合他人嗎?
也不需要.語言就是為此而存在.道理,基準就是為此而存在.
我們需要跟別人進行溝通,讓對方了解自己的想法,從而就基準去討論哪種想法較好
每樣事物,想法必定存在好與壞的地方.
即使在爭論中,對方或許不能夠100%接受你的想法,你也未必能完全接受對方的想法
這個時候就要取所謂的[中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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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過[中文說話]共識題的大家都知道.如何達成共識呢?
就是要找到[共同點]
當然跟所謂的[中間點]是有些分別,共識題的要求是只能接受一個方案
但在現實生活中,或許我們能夠吸收彼此想法的好處,從而重新提出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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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並非一個非黑即白的世界,我相信任何一件事也不應該完全去到極端
以法例與情理做例子.
有時候,法例和情理是會有所衝突
舉最近見過的一宗新聞: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63647563719431&set=a.123433897740801.31709.100002225752349&type=1&theater
假如這個世界是百分百講求法例的世界,而沒有任何情理存在
那麼這個世界就不會有所謂同情心,大家都會想盡辦法在不違反法例的辦法下獲取利益
甚至像中國一樣,好心做好事反被佔便宜
但假如這個世界是百分百講求情理的世界.任何事都可以有藉口
打劫的人可以是因為父母太窮而去搶錢
殺人的人可以是因為被殺的人犯下的罪行太多
所以社會不能夠百分百追求法理或情理
法理和情理是需要共存,共佔50%
犯法當然要受罰,但我們可以根據情理去減刑,或者讓人有將功補過的機會
這個世界並不是非黑即白的
是有所謂的中間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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