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 第二十五章「頭條新聞」
新聞的可信度越來越低,或者正確說法是,報章的新聞可信度越來越低。
我不明白一家人都遇害的倫常慘劇,為何報紙可提供死者的想法?問米嗎?如果是引述其他人,可否註明?
資料上的差異都很大。網上報導是斬二十刀,報紙頭條就六十刀?記者斬嗎?
還有不同報章會用有引導性的字眼形容記者或編輯不喜歡或喜歡的人…有時懷疑自己看緊八卦雜誌。
客觀報導真的好難嗎?
聶君龍不止笑不出,表情還非常不安。
不過,他的不安,怎也不及現在身處醫院中的人。
那些輪候看病的人,員工…也被嚇到,應該寧靜的醫院,出現有史以來的寧靜…差點聽到病房內的病人呻吟聲。
因為聶君龍引發的出奇不意巨響,那聲槍聲。就此令一切平靜。
「為何如此?為何會弄至如此田地?」聶君龍腦海一片混亂。
其實,只是一分鐘的變化。
聶君龍想探望凌雪,來到病房前,他卻害怕。怕凌雪會醒、怕凌雪不知怎樣罵他、怕被人知道他殺過人…怕很多東西…甚麼恐懼也湧上來,令他不知用甚麼面目,面對一個他保護不到的昏迷病人。
用了二十秒恐懼,用十秒猶疑,用一秒決定回頭走。但就在他猶疑的十秒中,駐院的警方就發現這個站在病房前的可疑人物…剩下的三十秒,就發生以下的事…
「你係度做咩野?身份証唔該。」兩位警察上前查看這個可疑男子。而這一問,令本來已平靜的聶君龍,又生起恐懼。「點解查我?點解釋?扮平靜?俾佢地登記左…我既行綜咪開始洩露?同Original Sin提過既不留痕跡生活咪會破壞?」想到這裡,他行動了。
那兩個警察根本沒有想太多,只是覺得聶有少少可疑,所以沒有使用標准的姿勢防範疑人。結果就是突然被擊中一拳,未中拳的一位立即想作出行動,可惜聶已經高高舉起他的手踭,恨恨的打在另一警察面上。只用了兩秒,就令兩位警員受傷,本來聶曾經有一個念頭,就是轉身就跑。不過,他不知道這兩個警察觀察了自己多久,是否記得自己的長相。所以,他用了應為最保險的方法。搶槍,殺!
兩聲槍聲,換來一瞬的寧靜。
不過隨著尖叫聲,那一瞬就被破壞了。
聶拿著搶來的警察掉頭就跑,沒有四處張望,以最高的速度逃離現場,閉路電視的位置,由一進來時已留意,應該影得不太清楚。但眾多目擊者呢?
殺清光?
留在這裡屠殺,不如速離此地吧。或者他們望不清楚呢?反正就是那幾秒發生的事。
結果,聶君龍終於再次殺人。
《第二十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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