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第六章「感受」
人在生活中必定會有所取捨。不可能全部想要的都擁有。但不捨的執著,永遠令人忘記得到的可貴。只有當失去一切,才知道得到的珍貴。究竟失去和得到那個才可貴?
給一個你恐懼的人保護,一點也沒有安全感。只會帶給你更大的恐懼。
那個少女。凌雪是她的名字。
現在只感到恐懼和困擾,但她的性格就令她被動。就像她看見有人被殺也因怕事而沒有報警。她就是一個如此懦弱的人。
凌雪對聶君龍的感覺只有恐懼和莫名其妙。恐懼的原因我們知道,莫名其妙是因為聶君龍向她說的話。
在聶君龍找到她當日,他向凌雪講:「你現在要相信我,因為你已捲入一件可怕的事。你越知得多,你越危險。但只有一件事是你一定要信的,就是我一定會保護你。」
凌雪有想過報警,但又怕會先給聶君龍這莫明其妙的殺人兇手殺人滅口。所以就保持這種古怪的關系。讓他保護自己,但究竟聶君龍保護自己免被甚麼傷害呢?
始終不敢問。
聶君龍現在就用他的隱藏技巧,在凌雪的身邊暗裡保護她。而為何他要這樣做?因為這是他思考後得出的結論。思考如果從此脫離Original Sin後會發生的事。
Original Sin很諷刺地想聶君龍明白自己非殺目擊者不可,但聶君龍在Original Sin的引導下得出預測以外的答案。聶君龍感到不安。但這種不安不是來自凌雪見到自己殺人,怕自己不能過正常生活。而是來自令自己親手殺人的Original Sin。
確實Original Sin令自己可以釋放慾望,達到目標。不過以人命換回來的一切,聶君龍已經不再享受。是已經不能感到享受。因為沉重。人命遠比他想像的沉重,根本除了後悔和內疚,他現在沒阻礙的得到想要的東西,就一丁點兒快感也感覺不到。
聶君龍想到這裡時,就只想擺脫Original Sin的一切。而自己和自己做成的失誤。就只會是力求無任何破綻的Original Sin的目標。
因為這個推理,他就想去保護那個恐懼自己的目擊者。可能一切簡單的說,只是他想彌補自己的罪疚感。
就在聶君龍做著他認為正確的事的同時。
Original Sin亦和一個人互相產生興趣。就是那只有十六歲的阿嵐。
《第六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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