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第十二章「還是一個人」
不知道你同意嗎? 每個生存著的人都有屬於「他」的責任。對於責任我有兩種看法,第一種是「有權利就有義務」。每個人都從其他人身上得到過一些幫助,先不說社會這麼大的題目,只是父母把你養大成人也不容易。你不會只靠呼吸就成為人的。
第二種是「天生我才必有用」,每個人都應該有其盡展所長的崗位。可能因其他因素而懷材不遇。不過如果你知自己長處,就算不中,都會接近你應該表現的場所。
先不論以上的,你同意與否,通常不知不覺間,已背負著一些責任而不自覺…而且沒有選擇的權利。
這情況又是誰的責任?
阿嵐坐在班房裡看著手錶,完全無視老師的講課。
「溫若嵐!」老師高聲喝道:「還有十分鐘才落堂的。可否做做樣子,不要不停看錶?」
阿嵐只是瞄一瞄老師,繼續看自己的手錶。其他同學立即交頭接耳討論。「個傻仔唔係以為咁做好型呀?」「個阿sir好心咪理佢啦。專心教書啦!」「咪玩啦!一陣教唔哂書要留堂我就唯佢事問!」
阿嵐對其他同學的閒言閒語無動於衷,只是在最後五分鐘時已執好書包。準備放學。老師看在眼中,怒火中燒,喝道:「你想準時放學,我就偏要遲。各位同學,我們留堂十五分鐘,直至溫同學態度好轉,乖乖上堂。」
所有同學立即鼓噪,但阿嵐還是依然看著手錶。
五分鐘轉瞬即逝,落堂鐘響起。同學立即喝罵阿嵐,但阿嵐只是靜靜地站起來,向老師作一鞠躬就打算走出班房,老師一手拉住阿嵐,正想開聲責罵,這時老師和阿嵐的眼神才有接觸,老師即時鬆開了手,或者形容為縮手會貼切點,是那種像掂到火的自然反射一般。
阿嵐在老師放手的時候已走出了班房,老師就呆住當場,直至被其他同學叫喚才有反應,「落堂!落堂!」說完他亦奪門而出,連教材也忘了取。他想追上阿嵐,想確認自己剛看到的東西。但看著阿嵐的背影,他說不出叫停阿嵐的話。只目送阿嵐的背影走出校園。
老師鐵青著臉回到教員室,失神的坐下。有一個教師上前查問:「阿sir?你身體不適嗎?」「我教咁多年書…做咁多年人…未見過有這種眼神。」老師只是坐在位上喃喃自語,不知是說給自己聽還是答上前問候的教師問題。
阿嵐急著放學的原因是感到時間不夠用。他不是要玩遊戲機、補習、「溝女」…而是為了調查。調查每一個被Original Sin指示的殺人地點,有甚麼資料變動。雖然Original Sin的資料有90%的準確率,但只要努力一點,就有接近100%的準確率。
努力,是任何事成功的關鍵。包括殺人。
阿嵐用那嚇得老師鐵青的眼神觀察整個環境,有多少人流、有多少店鋪裝有閉路電視、有甚麼保安閉路電視的死角…只要是需要或有可能的資料,他也用筆記錄在簿上,而且是用暗號的方式記錄。其他人查看,只覺得是載滿數學程式的練習筆記。
說回阿嵐的眼神,其實普通人也有。但分別在於,沒有人會用這種眼神看人。那是看死物的眼神,那種不流露任何情緒的眼神,就好像看著一張椅子或一個杯子的眼神。對於死物,除非有特別回憶,否則,正常人是不會對一張椅或一個杯流露感情。
在阿嵐的眼中,究竟甚麼東西會令他流露感情…
《第十二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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