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第十六章「推理」
人往往會追求真相,真相卻未必是人所希望追求的。好多時苦苦求得的真相都會教人失望。但人還是想知道真相…可能因為無知,比真相更可怕…
無知的人,通常較快樂。
這個真相,又有多少人接受到呢?
警方特別調查小組的會議上,一位警員講出對近日的罪行的意見:
「首先,因應早前在繁忙時間的地鐵上,發生無視法紀的罪行,我地這特別調查小組因而成立…」
重案組高級警司鍾sir突然打斷那警員的說話,「廢話唔好講,呢度得自己人,你地會點做?我地可以點配合?」
那警員沒有被鍾sir打斷了說話而感到任何不妥,反而露出一個自信的微笑,就好像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一樣。他在所人都未察覺那個笑容之前,已經回復到一臉正經的表情。
「鍾sir,唔好心急,聽我講埋先。呢件事表面睇係個別事件……不過,我地有理由相信。呢件唔係個別事件,因為經法醫初步檢查,已經証實行兇既兇器,出現過係另一件兇殺案裡。」
聽到這裡,現場在坐的警方高層,就像劇場的觀眾般,屏息靜氣地等待那警員提出下一個驚喜。只不過事發一天,這位警員已經發現對案情有幫助的証據,對於本來以為這又是一個拖延責任和時間的會議的高層來說,這警員的表現的確令人喜出望外。
各人期待的眼神,這警員當然感受到,他亦相當享受…「而今次地鐵中發生的兇案,兇手所用的兇器最少同一件兇案相類似…但對案情最有幫助既發現係行兇既手法…」
這警員一一展示圖片,是之前羅偉國稱為屍體C的照片。以及屍體A和B的照片。
相似的兇器(屍體C)
相似的行兇手法(屍體C類同屍體A及B)
現有的資料就是告訴警方,這些兇案都有關連。除了地鐵的死者,所有死者都是其他兇殺案有關系的人,這已經不能算巧合了。
警員將暫時所得的証據整合和得出的結論是:
「第一點,其中兩件案件有90﹪可能是由同一兇器做成。第二點,係已發現案件中最少三件是用同樣手法做成。
第三點,係呢幾件兇殺案中,因為有兩中的案發時間接近一樣,但行兇地點就相距好遠,我地有理由相信,兇手不只一人。第四點,其中三件案件既死者都同其他兇殺案有關,雖然未知其中既關聯性,但呢個係一樣好重要既線索。」
如果可以拍手的話,高層們可能已拍手鼓勵了,不過這場合當然沒有掌聲。但各高層欣賞的眼神,那警員感受到了。警員不放過這機會提出了要各部門全力協助的條件。這樣調查就不會綁手綁腳了。
會議就在那警員的預計下落幕了。
當所有高層走出房間後,那警員望向一直安靜地坐在角落的人,羅偉國。
那警員用一種餵飼完寵物的眼神望向羅,一片關懷的問:「怎樣?滿意嗎?」羅沒有望向那警員,只是滿足地望著手裡的資料:「我終於可放心地調查了。多謝你!練sir。」
這合作,是愉快的。
練志華得到他的機會,羅偉國同樣得到他的機會。
不過一個是為自己。一個是為市民。
另一個人,亦得到他的機會,而且是喜出望外的。
阿嵐,網名Boy:「這真的是你下一個指示的目標?」
Original sin:「怎麼了?有問題嗎?你不是把那一帶的環境和人們活動時間加以調查嗎?難度還對目標有懷疑?你認識的人?」
阿嵐對著顯示器笑了,連他都不自覺表情變了:「我不認識死人。」
阿嵐家裡的螢幕顯示了一張由不知那裡的閉路電視偷回來的相,雖然解像度不是太清晰,但已足夠阿嵐認得他了。那個對阿嵐來說,無理取鬧,而且因當時環境太多人,令阿嵐從新思考自己的衝動、無能這類不快思想的好事之徒。
「原來你叫聶君龍。」嵐自言自語,用看著死物的眼神盯著螢幕裡的照片。
《第十六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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