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
尊重的難處,並不在於要完全接納別人,而在於接納別人時要不帶著任何條件。
在輔導學生的歷程中我體會到尊重的可貴。經歷日多,愈醒覺自己過去的所謂「輔導」也不過是向學生多一次教導,當中少了耐心的專注聆聽(attentive listening),表面上已給學生的心靈傷口貼上「好看」的膠布,卻沒有給他們尊重,更遑論處理他們行為背後的需要和渴求。因著對尊重的認知多了,讓我明白尊重和相信學生的選擇,較胡亂給他們建議,對他們的健康成長來得更有幫助。
所謂尊重,就是要按著別人的本相接納他 / 她,如作家冰心在她作品〈紙船〉中母親對女兒的接納一樣:「不為甚麼,只因為你是我的女兒。」又如情人彼此間動人的宣告:「我愛你,因你是你。」。
基本上,人是很難容讓自己去接納不可愛的人。惟當我們嘗試去明白別人的過去,了解多些有關他成長的故事時,便會有更大能力去接納對方。因為你會發現儘管人有醜惡的一面,但絕非是唯一的本質;而現在行為「惡劣」的人,也只不過是他過去經歷的受害者。這種人更需要別人的尊重與接納,明白他們過去的故事,是學習尊重的開始。
一個曾經歷無條件的愛和接納的人,較易去接納其他人。在《活出有愛的生命》(Life of the Beloved) 一書中,盧雲語重深長地強調,信徒是「蒙神所愛」的一羣,信徒要肯家曾被神所接納,才能活出有愛的生命,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
基督行動
1•回顧自己被愛 / 被接納的種種經歷;重新發現這些寶貴經歷。
2•學習跟人交往時,別輕率否定別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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