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幾前我曾經想寫一編關於對「正常」呢個字的睇法...
今天,在看別人的網誌,留言了,正好就是我想說的東西。以下是我對網誌的留言:
"道德,我個人認為是一種普遍人行為的一個指標。只要越大多數人去做,去執行。便會越被當為是道德的。
從前,未婚生子,很不道德。但時代轉變了,多人接受了,便較為道德了。到現在多了女子做緩交,相比起十年前未有這詞語的時候,人對這行為的激烈反對的程度都退卻了...
貪污在香港為非常不道德,但在某些國家如中國,也能說這是不道德,但相比之下想必不會跟香港人一樣的反應和堅持。
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方,都會有不同正在做這些東西的人。結果所謂的道不道德,便很取決於當時當地有幾多人接受呢種行為...
若果"點解唔做得呀?"呢個問題越多人問,好似挖鼻咁,又唔會大肚嘅,點解唔做得呀?咁到時,我覺得同握手無乜分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