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抓漏-山川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巡禮工作
2007年國務院出臺了《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進和規範經濟適用房制度,加大棚戶區、舊住宅區改造制度……寧夏全面啟動廉租住房建設,住房保障工作擺上政府重要議事日程。
從那一年開始,一幢幢“貼著”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房等“標籤”的保障性住房,在寧夏山川漸次崛起。
著力開創住房保障工作新局面,多項工作亮點紛呈
亮點一:率先在全國實行了廉租住房配建制
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措施,明確規定了“在新建商品住房專案中配建不低於總面積5%、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專案中配建不低於總面積10%廉租住房”。各市縣認真落實自治區規定的廉租住房配建制度防水抓漏,把配建比例、建設標準、回購條件等作為土地出讓的前置條件。中衛等市縣還相繼出臺了《新建住宅社區配套建設廉租住房的暫行規定》等政策性檔,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充分享受到城市建設發展的成果,為和諧社會建設做出了貢獻。
住房問題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之一。 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始終把解決老百姓的住房問題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來抓,住房保障連續三年列入全區“十大民生”計畫。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嚴格履行職責,通過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強規劃管理,建立工作機制抓漏,強化檢查考核,住房保障工作在較短的時間裡,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廉租住房從“零”起步,近11萬城市人告別“蝸居”
2008年以來,全區共爭取到中央廉租住房保障補助資金18.53億元;籌集廉租住房4.9萬套,建設經濟適用住房465萬平方米,解決了11萬戶、近33萬城市低收入人口的住房困難;改造農民工公寓312套;實施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13875戶。住房保障工作主要指標全面超額完成任務,多次受到了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高度評價。
今年,各地保品質、搶工期,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截止目前,全區各類保障性住房開工34309套,占全年任務的119%;對47856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施了住房保障,占全年任務的119%,超額完成了年度計畫任務。
亮點二:自治區配套資金西部最高
自治區按照1:1的比例配套,使國家和自治區兩級廉租住房建設補助資金每平方米達到1000元,配套資金西部最高。對山區財政困難8縣補助資金由市縣借貸,自治區財政給予還本付息,充分調動了其建設積極性。各市縣通過財政預算安排、土地出讓金淨收益、住房公積金淨收益、銀行貸款等方式積極籌集廉租住房建設資金,有力地保證了廉租住房建設任務的完成。
亮點三:住房保障目標考核制全國先行
自治區把住房保障工作列入效能目標管理考核之中,年初與各市縣簽訂目標責任書,年終進行全面考核,對住房保障不漏專案、不漏戶地拉網式檢查,確保了各專案標任務的完成。實行了自治區負總責,各市縣抓落實的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的《寧夏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得到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肯定,經轉發在全國推廣。
搶抓第二輪西部大開發機遇,將使更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得實惠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國家六部委要求,我區編制了 《寧夏回族自治區2010年—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到2012年,我區將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等,對8.1萬戶城市低收入家庭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使7.1萬戶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實現住有所居,占城市總戶數的16%,高於全國平均水準,要加快建設政府公共租賃房、農民工周轉房、集體公寓等,解決新增就業和務工人員的居住問題。
亮點四:品質管制“零投訴”
嚴格實行了專案法人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合同備案等制度。採取巡迴檢查、專項檢查、舉報受理等方式,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違規問題。建立了建設工程品質監督和檢測資訊平臺及網路管理系統,實行聯動執法機制,工程驗收合格率達到了100%。保障性住房建設專案設計階段執行50%節能標準率為100%。建設階段執行建築節能50%的強制性標準達到95%以上。
亮點五:住房保障受益群體不斷“擴大”
根據住房保障發展實際,及時調整住房保障政策,降低保障門檻,擴大保障政策優惠面。通過提高住房保障收入線標準,將建制鎮納入保障範圍等措施,兩次降低住房保障門檻,擴大了住房保障範圍。使更多的城市住房困難家庭得到了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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