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喜歡「玩火」嗎?
我認識的大部分人也不喜歡,可是我卻十分的感興趣。
玩什麼火?你們是否喜歡在敵對的人中間周旋,然後你要應付不同的高層,並想盡辦法把他們討好,且讓他們喜歡你、信任你,可是他們卻又明知你與他們不喜歡的人關係好,還要不能以說是非的方法生存?
我卻很喜歡,即使我知道只要走錯一步便會令我得不到任何的東西!
這種感覺,令我好像得到了想得到的東西,我就是喜歡手段。
我不是最聰明的,可是我一定要做到成功的。
我很喜歡在這些層面上用心理戰,因為這實在很有趣。
從小時候開始,我便給我老爸軍閥般的教導。物質上我雖不欠缺,可是我卻沒有了孩提的感覺,因為他們不大讓我出外玩,我只能在家中看書,而且加上我當時的體形問題,朋友買少見少。
可是我卻得著了比同期同學更多的知識。我是自負的,我更相信我是有一定的聰明,可是沒有人看到過,他們只覺得我是傻的,我用不同的方法證明自己,我用令人討厭的方法說明了自己的存在。
我給誰看得起過了?
到了中學,我更為偏激,我沉醉於自己的世界,自己的愛情,從沒有想過要好好的對待身邊的朋友。
遇到了J,是我的幸運,也是他的不幸,因為我是一個扭曲了的人,雙手的六十多條傷痕,是我心中有問題的證據。說實話,我喜歡這種痛的感覺,因為我不在乎。
到了大專的時候,我開始明白朋友是什麼,為什麼人需要朋友,我得回以前我沒有得到過的,潮州的貴景,佛山的四眼、堅、MJ、大頭坤、何生,廣州的司徒,台山的凡仔等等...直到現在還是接納這樣的一個我,這樣有問題的我...他們讓我成長,讓我更清楚自己沒有了什麼。
可是,可能因為我讀的本來就是表現,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總是複雜得令人可怕,可是亦讓我知道了我看人的目光不會怎錯,而且我更知道了我在社會上一定要用這種手段。
手段,是對外人,而不是對朋友的。可是誰是外人、誰是自己人?
玩火的,總會傷到自己,這是我不會忘記,我在玩弄著什麼,是朋友的總會知道,不是我朋友的,根本不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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