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
只看到一隻眼睛
不會知道眼的比例
不會知道臉型的大小
不會知道身體的高矮

日記的空間,記錄了我的部分生活,記錄了我的部分態度,說錄了我的部分記憶。
這裡有我的看法、有我的感情、有我的存在。只是當中,可看到我的多少?
奇怪的,我們常會在看到一些事時,不自覺的綜合了自己的價值觀或者經驗,然後得出結論。然而,我們所看的事也許很小很小,小至根本不能作出客觀的結論,但我們還是可以去猜,然後在未猜到時信誓旦旦的覺得事情是跟自己想像的一樣。沒有意義,但卻是不少人愛做的。
另一樣想說的是看人。看人是一樣很奇怪的事。因為人可以把自己隱藏得很好,所以看人時,不能單靠看,多少還是看天生的直覺。可是,直覺歸直覺,還未相處過,還未接觸過,單靠看是很不切實際的。
人一生做的事何止千萬?每件事都可看出一個人不同的性格。用單單數件事如何可以看出一個大概?人更不是一張顏色紙,只有一種或數種顏色。人是立體的,以片面來看一個人,未免武斷了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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