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的我總把「能力」與「喜歡」二詞作比較,直至我今天在網上見到某人打了一句「『需要』或『鍾意』」,這使我有更深一層的思考。
從前的我認為一個人喜歡任何東西縱使他的能力有多低,他的路有多難走,又或他已知道能達到目標的機率是十分低,但他能做其喜歡的事情總是沒有半點怨言的。但是當我們再仔細地想一想,這樣的東西是不是我們真的喜歡的呢,又或是把這些作為精神寄托呢。到底我會不會喜歡一個有公主病的女孩子呢?還是需要她的心情來治癒我還未好的傷風呢?
仍然剩下病假有幾晚
要復元為何會這麼慢
懷念你 定了時限
過後忘了這憂惑
明日我會再上班 從前途著眼 無暇來嗟嘆
再病來病去 永遠學不識心淡
《心病》──容祖兒
註:「需要」和「須要」讀音相同,意思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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