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年初,我依舊是一個很自卑的人,我很喜歡跟別人比較,也發現自己有很多不足,有很多破口,也深深感受到肋骨(身體)的重要性,原來我整個第一年的信仰是因為有身體我才可這麼順利。我自卑到對人作出很多批評,也不太喜歡我的組長。也因為我有一個比自己 IQ 還要高,語文能力比我強,長得比我高,人際關係比我好的弟弟,使我想起阿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以法蓮、摩西、大衛很多聖經被神祝福或大用的人都是在家中是幼子的,使我有一個不好的想法,我也特別問瑩,「到底神係咪要賜福比細的?因為聖經多處講將來大要服待細。」到了劉牧師所講與主同在的三個結果,這個晚堂使我深深明白到要比神大用或祝福根本沒有任何原因,全靠同神的一份關係,而哥林多前書1章26-29節卻成為我人生很大的轉捩點。我重新禱告,學習神要我去學的功課。
到了約3月,以勒家黑區有兩個支體不約而同離開了教會,在這段時間神讓我學會卸下的功課,讓一切憂慮都交給主。神也透過當時 G12 鯉魚和曼魚組長聽我的傾訴。現在任何患難也動不了我,因為耶和華是我的牧者,使我能看見一切患難都是神的恩典。我引用牧師常常所講的話:「For we walk by faith, not by sight! 神因為 L-O-V-E 你,所以 M-O-V-E 你。」當一個人明白到這事,就會知道沒有任何東西能與耶穌的愛隔絕。人有患難不是最恐佈,最恐佈的是在患難時不懂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