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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29 日  星期日   晴天


製造GPD的邪道 分類: 未分類

微軟之父控11巨企侵權 蘋果Google雅虎捱告

【明報專訊】全球互聯網專利戰一觸即發!微軟創辦人之一的保羅艾倫周五入稟美國法院,控告Google、蘋果、facebook、雅虎在內的11家著名網絡或商業公司侵犯4項專利權。涉及的專利是電子商務和網絡搜索的營運關鍵,涵蓋了許多互聯網活動,包括互聯網瀏覽器尋找資料、讓廣告和股票報價等彈出屏幕、信息提示等。由於這些專利多年來都為大多數公司使用,Google和facebook已率先表明反對。

艾倫(Paul Allen)創辦的Interval Licensing公司周五在控狀中稱,這11家公司侵犯了該公司取得的基本互聯網科技專利權,促請法院禁止相關公司繼續使用這些專利,並要求賠償,唯未提出索償金額。艾倫的發言人波斯特曼(David Postman)說﹕「Interval是一家在早期已經破天荒為互聯網作出貢獻的公司。我們必須採取訴訟行動,以保障我們在創意科技方面的投資。」

4項專利技術 網上應用多年

根據相關指控,蘋果等公司正在使用矽谷實驗室Interval Research大約在10年前開發的技術。在科網泡沫時期,艾倫為這家實驗室提供了約1億美元資金,但現在這實驗室已不復存在。艾倫本人雖然未參與任何技術的開發工作,但他的Interval Licensing公司擁有這些技術專利。

列為被告的公司為﹕蘋果、Google、eBay、AOL、facebook、雅虎、YouTube、網上電影租賃公司Netflix,以及辦公用品3大巨頭Office Depot、OfficeMax和Staples。不過,微軟和亞馬遜都不在被告之列,前者為艾倫的主要投資對象,後者落戶在艾倫老家西雅圖。

涉案的都是家喻戶曉的專利技術,在2000年和2004年期間成功申請專利。其中一個是提醒用戶他們正在瀏覽內容或與社交網絡活動的相關的資訊。第 2項是允許瀏覽新聞的用戶迅速就某一特定議題尋找相關新聞。其他兩項是允許廣告、股票報價、新聞更新或影片在屏幕上展示,而不會妨礙用戶工作。

facebook斥無理據 稱積極抗爭

艾倫的行動令科技界嘩然。Google發言人說﹕「這宗官司的對象包括許多美國最有創新能力的公司,反映人們只想在法庭、而不是在市場上競爭的可悲趨勢。」facebook發言人亦說,這宗訴訟「毫無理據」,「我們會積極抗爭」。科技網站TG Daily形容,相關專利每間公司都在使用,艾倫此舉「實際上是控告每一個人」。史丹福大學法學院教授蘭姆雷(Mark Lemley)說,在某些科技廣泛應用多年後,專利持有人才發起訴訟,通常是難以取勝的。

艾倫否認為錢興訟

根據《福布斯》富豪榜,艾倫資產達135億美元,全球排名37位,他最近承諾將捐出大部分財產。艾倫去年證實患癌,現在完成了治療。波斯特曼稱,在這個時候提出指控與艾倫的身體健康和個人狀�G無關。艾倫的代表律師指出,在過去幾年�堙A一個團隊一直審查艾倫所擁有的專利組合,以檢視這些專利與當前市場的關係。

華爾街日報/美聯社/法新社/金融時報

「專利流氓」盛行 屢藉訴訟獲巨款

【明報專訊】艾倫發起專利訴訟潮,令人聯想到「專利流氓」(troll patent)在科技市場大行其道的不良之風。所謂的「專利流氓」,就是指那些沒有研發產品技術,但卻買入專利出售或以此發起訴訟牟利的公司,而主要攻擊的對象是科技巨企。常被「專利流氓」訴訟困擾的微軟曾批評,科技行業每年在專利訴訟上花費達數十億美元,阻礙正常業務發展。

事實上,在美國,對大公司發起專利訴訟有可能帶來可觀的利潤。根據專利市場研究公司Ocean Tomo估計,專利市場市值最多高達5000億美元(約3.88萬億港元)。最為著名的案件是,專利權持有公司NTP,在2006年成功控告黑莓手機製造商RIM侵犯其手機電郵收發技術專利,結果RIM要出資6.12億美元(47.6億港元)和解。NTP上月依樣畫葫蘆,就手機電郵收發專利宣布向蘋果、 HTC、微軟、LG及摩托羅拉等公司發起侵權訴訟。

黑莓製造商曾賠48億和解

法律專家稱,近年愈來愈多專利持有人與相關公司達成金額不菲的和解,激發了專利持有人發起訴訟,而非出售專利權,即使是專利已有多年歷史。雖然美國法庭希望減少這類專利訴訟,但國會仍未對此進行相關立法限制。

如今,微軟、Sony和諾基亞等科技巨企已想出新招應對「專利流氓」死纏爛打,那就是每年向反「專利流氓」公司支付一定費用,要求他們去收購有可能給他們帶來麻煩的關鍵專利。

旗下科技公司 擁300項專利

【明報專訊】現年57歲的艾倫在1975年與蓋茨(Bill Gates)共同創立微軟,其後離巢創業,在1992年與《紐約時報》董事局成員利德爾(David Liddle)創立Interval Research。根據訴訟文件,這間公司當時聘用了逾110名科學家、物理學家和工程師,「成為設計下一世代科學和技術的先鋒」。

聲稱曾向Google提供研究資金

Interval的專利遠不止於提出的4項專利,在10年間,該公司擁有了約300項專利。Interval早年參與許多科技工程,目的是創造新技術,協助艾倫對有線電視和電訊的投資。在後期,Interval專注於發展專利科技,以出售牟利,研發的技術包括手機話音處理技術和電子遊戲中情緒偵測技術等。

更不為人知的是,Interval還是Google的「大恩人」。該公司在周五的文件中聲稱當年向Google創辦人布林(Sergey Brin)和佩奇(Lawrence Page)提供研究資金。最佳例證就是,在1998年9月27日一個名為「About Google」的版面上,「特別鳴謝」(Credits)部分中就將Interval Research列為外部合作研發者(Outside Collaborators)和研究基金支援(Research Funding)。

華爾街日報

商業周刊/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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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捷克最近禁止開放版權了……哈哈。原來是為了錢呢。



2010 年 8 月 28 日  星期六   晴天


功能組別速成入門法 分類: 冷知識

IT功能組別入場話咁易

自稱學會會員即做選民

【明報專訊】早幾日有電子傳媒報道,原來登記做功能組別選民都唔係想像中咁難,例如霍震霆個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原來只要自資1000蚊左右登記出報紙,就算�咱X街派,都已經合資格登記做呢個界別選民。IT界情�G都差唔多,莫乃光同Emily講,報道一出街,佢分別收到8到10個朋友問佢點樣登記做選民,睇鈬大家都好有興趣想顛覆個功能組別喎。

會員資格難核實

莫乃光解釋,要登記做IT界選民其實好簡單,只要登記做選民登記冊上列明鮋IT學會會員,就可以自動成為選民。由於有鱓IT學會本身鰠美國,佢懐要核實會員係咪合資格都唔容易,所以換句話講差唔多係無核實咁滯。

7萬從業員 僅5000選民

咁容易就可以入場玩,咁莫乃光擔唔擔心好多人會去種票?佢話都無辦法,最重要就係愈多合資格人士登記做選民,就可以減少種票鮋效用。IT界本身有7萬個從業員,但鶽家只得5000人左右登記做選民,真係有好大空間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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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來搞個IT學會吧XD



2010 年 8 月 27 日  星期五   晴天


攻堅備忘 分類: 冷知識

退役飛虎:踩住同袍屍體都要上

解構菲警五大錯 斥行動遲緩

【明報專訊】菲律賓警方營救康泰旅行團人質的行動備受外界質疑。一名退役飛虎隊警官向本報指出,按照國際上特種部隊營救被劫持人質的基本行動模式和步驟,菲警從設置包圍圈、截斷槍手對外通訊,到部署突擊救人和善後救援,都出現嚴重失誤,連香港的機動部隊(PTU)和衝鋒隊(EU)都不如。

該名前飛虎隊警官對本報詳細分析了菲警的5點錯誤﹕

一,沒有設兩重封鎖線——營救行動前,要評估兇徒所持武器的射程,如事件中兇徒手持M16自動步槍,射程達150米,故第一層封鎖線應要呈圓形於 150米外設立,是內圍,第二層則設於雙倍距離,是外圍。內圍和外圍的封鎖線盡量設置警車或掩護物。內圍只准參與行動人員、救援者或獲授權人士進入。外圍亦要有警員駐守,不准途人進入。據本報記者前晚在馬尼拉所見,封鎖線距離旅巴約100米,有大批巿民圍觀,結果有巿民及記者被流彈所傷。

二,沒干擾通訊——按國際慣例,警方應先切斷兇徒與外界通訊,如用干擾器阻截手機、電台、電視等信號,防止兇徒與外界或同黨聯絡,但會提供與談判專家通話用的電話。根據媒體報道,兇徒門多薩挾持人質期間多次以手機和外界聯絡,又從車上電視看到警方部署。

三,沒限制直播——執法單位可容許傳媒進入封鎖範圍,但事先必須有協議,限制進場人數及禁止在營救行動進行時直播。菲律賓當局事後亦承認直播令事態惡化。

四,行動不迅速——營救行動通常以狙擊手為主,攻擊隊為輔,狙擊手若能遠距離一槍索命,不傷人質,是上策,若狙擊失敗,攻擊隊便要在最短時間內以爆破形式進入目標位置,擊斃或制服兇徒。挾持事件持續多個小時,攻擊隊應早作準備,找一輛同類型旅遊巴做攻堅預演,但菲警臨場用鐵槌扑窗、繩索拉車門等,均是不專業的表現,明顯事前沒有演練。

該警官說,進攻旅遊巴是特種部隊常見訓練課程,「隊員通常坐特製車輛飛馳而至,因步行接近會暴露於車上兇徒的視線範圍,容易被射殺。車輛高度要與旅巴玻璃窗平排,駛至緊貼玻璃時用炸彈爆開玻璃,向車廂內投擲震撼彈,然後攻擊手衝入車內向兇徒開槍……就算第一個中伏,其餘隊員踩住屍體都要繼續前進,將目標殺掉才算完成任務,行動要一氣呵成,幾分鐘內解決」。但菲警的攻擊行動逾一小時還未完成。

五,沒救援準備——出動特警必須作最壞打算,救護車和流動醫療隊要在封鎖線內圍戒備,行動時至少要有一名「戰地醫生」,必要時深入槍戰現場,用避彈氈將傷者拖至安全點即時施手術。菲警結束行動後,第一時間趕至旅巴旁的不是救護員而是記者,救護員要徒手將死傷者從車廂拖出再送上救護車,準備明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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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是次派出4名心理學家及1名社工到菲律賓,其中羅淑兒表示,他們的工作之一是向生還者告知家屬死訊,「我們不會直接話:『你爸媽死了。』而是先告知慘劇實�G、合共死傷人數,之後再說:『某某家庭的親人都去世。』最後才說出真相:『很不幸,你的父母也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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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一次就好了。以此為鑒。